毛丰源半瞬不留。
他断了骨头,但还有骨气。
他流了热血,但还有血气。
想要自己命的人,自己必须得先要了他的命。
他已得手。
他已甘心。
他现在唯一要做的事是:逃亡。
毛丰源开始了他的逃亡岁月。
逃亡的感觉是:你不甘心受到伤害,但偏偏随时都会受到伤害,而且任何人都可以轻易伤害到你。
逃亡不是好玩的。
毛丰源听过许多朋友讲述他们自己逃亡的故事:如果能够不逃亡,宁愿战死,也不要逃亡。一旦逃亡,就要失去自己,忘了自己,没有了自己……
试想,人在世间,已当不成了一个“人”,他还能做什么?
可是此际毛丰源不得不逃亡。
因为他杀了靳云鹏。
靳云鹏乃皖系军阀的大将,靳云鹏一死,皖系军阀必会大受打击,为日后国民政府收编皖系军阀做出了贡献。
这不能不说是毛丰源之功。
毛丰源到戈一击之功。
毛丰源那一颗石子功劳。
当然,方树峥也因此决不会放过毛丰源的,决心要将毛丰源追杀万里、挫骨扬灰。
他自有布置。
毛丰源呢?他现在唯一要做的事是:逃!只有逃才能不亡。
为了不亡而逃!
毛丰源杀了靳云鹏的事,很快就遍传天下;有的人说毛丰源大怛,有的人说毛丰源好胆,但几乎人人都认为毛丰源胆子虽大,性命难保。
性命难保是一回事。但人生里总有些事,是杀了头都得要做的!至少对毛丰源而言,这就是明知不可为但义所当为的事,要是重活一次、从头来过,他还是会再做一次的。
而且,至少到现在,他还没死。
他还没死,他只在逃。
他逃出上海,逃到武汉,逃到扬州,逃过黑龙江,逃到吐鲁蕃,买舟出海,隐姓埋名,逃上高山,逃入深谷,如是逃了三年。
整整三年。
三年岁月不寻常。
扁阴荏苒,就算十年也只是弹指而过,但在逃亡之中的一千个日子里,风声鹤唳,杯弓蛇影,吃尽苦中苦,尚有苦上苦,那种岁月不是人过的。
那种日子不是未曾逃亡过的人所能想像的。
为了“不露痕逝”,就连一身绝艺,也不敢施展。
为了“忍辱负重”,空有绝世之才,却受宵小之辈恣意折辱讪笑。
为了“真人不露相”,以至天下虽大,无可容身,惶惶、席不暇。
就这样空负大志、忍侮偷生的活了三年。
这是为了什么?
这都不过是毛丰源自找的。
是他手上一颗石子所惹的祸。
是他一念之间所做下的事。
对一个在逃亡的人而言:逃亡本身还不是最苦的,究竟何时才能结束这无涯的逃亡岁月、恢复一个自由自在之身呢?这答案可能永不出现,这才是逃亡最令人绝望之处,这使得受尽风霜的毛丰源,作下了一个决定。
返回上海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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