怪不得方才煮出的糖水这般好喝。
金丸似的枇杷披着一层鲜亮的外衣,藏在翠绿的枇杷叶中,掰下果杆子轻轻撕开表皮,便露出橙色已经熟透了的果肉。
塞一颗进嘴中咀嚼,肉多核小,柔软多汁,口感细腻,甜中裹挟着一丝微酸,叫人忍不住再去剥上一只。
“自然是有。”
沈雁回亦吃枇杷,笑道,“待老了,身上骨头与糖薄脆那般脆弱,这一个喷嚏下去,说不定胸前的肋骨都给崩断了。”
小病拖着不治,久了便成大病。
她像是哄小孩似的,先哄哄牛大志,也不知他会不会上当。
牛大志自然是对沈雁回的医术深信不疑的,这大半年他可都看着呢。
他最喜欢买街口哪家糖薄脆,用来当朝食了。
酥脆的糖薄脆,一口下去,直掉渣。有一次抓那小窃贼,他将刚买的糖薄脆塞在胸前,等抓完贼后再拿出来吃。不过一盏茶的功夫,那糖薄脆俨然就碎成几瓣,酥成渣了。
他已是三十多岁,若再过十多年,他吃糖薄脆时,一个喷嚏,胸前的肋骨与糖薄脆一块儿断了
牛大志不愿再想,悲壮地怒吃了好几个枇杷,生出要好好治病的决心。
长痛不如短痛。
“今日的枇杷真是甜。”
食客剥了几颗来吃,大为夸赞,“我家树上的枇杷还带着青色,我家囡囡这两日爬上去摘了几颗硬要我吃,那酸的我舌头都打结还有这兰花豆,酥酥脆脆,太适合吃酒了。沈小娘子,一会儿与我装些,我带回家吃。”
“有很多呢,但钱大哥吃完我给您装。”
枇杷滋味甜美,兰花豆亦不差。
四月的蚕豆最为嫩,可与腊肉同蒸,可与春笋咸菜同炒,去掉豆荚,都能品出它的软糯清甜。
而兰花豆是用剪子在蚕豆的豆荚上剪个口子,放进油锅里烹炸,那口感可就完全不用了。
炸过的蚕豆陡然间变得酥脆可口,咬下一口“卡嚓”作响。讲究些,便是剥掉豆荚,只尝里头的豆,不讲究些,便是将豆荚与豆一同嚼了,亦是喷香。
炸蚕豆这名字可不好听,它的别名是兰花豆。
“这可不少青云县的枇杷,在我朋友专门从姑苏摘给我的太湖洞庭东山枇杷,好吃吧。”
荆三娘坐在一旁的圆桌前吃酒,咽了一只枇杷,又嚼了几颗兰花豆,“待届时我儿婚宴,我再叫我朋友运来仙居的东魁杨梅,届时大家都来捧场!”
“老夫人说笑了。谢大人的婚宴,我们哪有资格参加嘛。”
那食客吃着枇杷口舌生津,笑着捧场,“今日能吃到这什么东山枇杷,已是福气咯。”
“莫叫我老夫人,我也不老嘛。”
荆三娘捋了捋头发,吃了一口酒,颇为感慨,“我们虽为谢家,但那些瞧不起人的亲戚,早就在我夫君去了那几年与我们断了。当年我儿中了探花,那些我连名字都叫不上的亲戚,忽然如蚂蚁似的一窝一窝地登门造访,我光举着扫把赶人,就赶了半个月如今我儿初来乍到,也不认识什么人。我们家就只剩下我儿与我了,哪还有亲戚。但我儿的婚宴,定是要热热闹闹的,你们都来,且都来啊!”
她说到这儿,喉头忽然涌出一股酸涩,又吃了几口酒。
一晃多年,有种恍然隔世的感觉。
“母亲哪是用扫把赶的人。”
谢婴不知何时已经来了如意小馆,他将手巾递给她,轻声一笑,“谁见了你的剑不逃。”
荆三娘本是漠北人,不知与谢婴的父亲发生了什么故事,愿意离开自由辽阔的漠北,嫁入了谢家。
漠北的姑娘,刀剑都使得,弓箭也拉得。
那帮子亲戚虚情假意寻上来时,要不是明成拉着,荆三娘说不定能将人的头颅给砍下来。
他们孤儿寡母时不曾接济过一个铜板,金榜题名时却要叫谢婴帮自己的儿子谋个差事,或是塞女儿过来给谢婴当姨娘妾室。
统统狗屁!
“母亲说的不错,本官办流水席届时青云县的百姓若是得空,都可来吃筵席。”
谢婴非常自觉地坐到吧台旁,给自己倒了茶。
“啊?”
“啊啥啊啊,大人英明!”
“天底下竟有这般美事我哎唷我那日要做工啊,我,我不做工了!”
“什么做工,吃大人的婚宴,怕是一辈子就这么一次,我便是在话本子上都没有见过的,我一定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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