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子煊和小月要回的青丘,自然是洛水以南,天族控制下的青丘。青丘远在千里之外,他们又不敢走大道,专挑荒僻偏远,人烟稀少的地方走,这就免不了要风餐露宿。好在,带的东西足够多,乾坤袋可容万物,小月就差没把房子装进去了。十月下旬的夜晚,从北方刮来的冷风开始发挥它如刀的威力。荒山野岭,别说没客栈了,连户人家都没有,只好住山洞。好在,住的次数多了,两人也就习惯了。小月身上裹着被子,眼巴巴地看着孟子煊手里烤得滋滋冒油的兔子。“多加点孜然啊,香!”小月咽了咽口水,郑重其事地提醒。孟子煊抓了一把孜然,均匀地撒了上去,随着噼噼啵啵一阵响,空气中立时蹿出一股浓郁的香味。小月打了个喷嚏,香,真香。自从发现了孟子煊在厨艺方面的惊人才华,小月便过上了十指不沾阳春水,只管动口不动手的生活。孟子煊先是体恤她身上有伤,而后,便发现自己已经很难改变如今的处境。改变不了,只好认命。毕竟,他爹爹的人生也是如此。爹爹当年是这样教育他的,“儿子,你不要以为父王是怕你母亲,父王这不是怕,是爱。爱就是无止境的宠溺,就是无条件的包容。”真是非常成功的启蒙教育呢,成功地坑了自己儿子一把。孟子煊撕下一条兔腿,递到小月手里。外焦里嫩,油而不腻。怎么说呢,大约就是幸福的味道吧!小月三两下吃完了一整只兔腿,抹抹嘴,下巴磕在膝盖上,一脸痴迷地看着孟子煊斯斯文文地吃兔肉。咋吃个肉也那么好看呢!虽然已经被小月这样色眯眯地看过很多次,但孟子煊仍然不能适应,仍然要害羞。于是,他停止了撕兔肉的动作,和她商量,“你能不能不要这么看着我吃东西?”“不,不能。”小月摇头,“我虽然已经吃饱了,但是看着你吃,我还是很高兴,比我自己吃还高兴。”孟子煊虽然满腹文才,却总是说不过小月。说不过,就只好由着她。“子煊,我真是特别的欣赏你”,小月斟酌了半天,才用出了欣赏这个词。孟子煊抬头,“你欣赏我什么?”“你看,你会读书写字,会吹埙,武功又高,还烧得一手好菜,我真想不出,你还有什么不会的。”饶是孟子煊不慕荣利,但被小月这么直白的一夸,心里仍免不了有些得意,“活得长,最大的好处就是,你无论想学什么,都有大把的时间去研究揣摩,将这件事做得最好”,顿了顿,他又补充一句,“浮生漫漫,总要找些事情来打发时间。”小月比孟子煊还得意,嘻嘻,任你才华盖世,最后还不是都便宜了我!青丘近在眼前,孟子煊却生出了一种近乡情怯的感情。他无法想象,失去了国家庇护的青丘子民,现在正过着怎样的生活。青丘,曾经是这个世界上最为和平,最为富饶的国度,他们的国君英勇而公正,他们的太子善良而仁慈。淳朴正直青丘国民,在这片美丽的土地上,世世代代安宁幸福的生活着。六千年了,沧桑巨变之后,他再一次踏足这片土地,竟然有些惶恐。他害怕看到面目全非的景象。对于青丘子民,他始终心怀愧疚。小月握住了他的手,带着他走向城门。城门高耸,上书三个篆书大字——“天星城”。名字都改了,果然这世上,已再无青丘。守城门的天兵拦住了他俩,“你们是什么人,来此做甚?”孟子煊掏出了通关令牌,这是钟离亭给他的。有了这快令牌,天族治下的土地,没有一处,是他不能去的。一进城门,熟悉的喧嚣便潮水般涌来。那是小贩叫卖的声音,酒楼拉客的声音,香车驶过的声音和青楼女子娇俏的哄笑声。小月一听这声音便兴奋起来了,这些日子,在穷山沟沟里转来转去,她早就厌烦了。城市也有城市的好啊!小月虽然喜欢乡间的宁静,但也喜欢城市的富足。她从前之所以看中了荒泽山,便是因为荒泽山山下,就有一个热闹的集市。小月拉着孟子煊,快步走了过去。天族治下的青丘故地,其繁华丝毫不逊于六千年前。那一场惊天动地的战争,三十万将士的鲜血和无数平民百姓的性命,都已被埋进了历史,成为青丘遗民永远不愿再触碰的伤疤。硝烟散尽,满目疮痍的土地都已愈合,冬雪覆盖了森森的白骨,春风一吹,地上又长满了鲜嫩的草,五彩的花。没有什么是时间带不走的,记忆是,仇恨也是。青丘的遗民选择不再复仇,他们只想在这片土地上,继续好好的生活下去。狐族陆续与迁徙到此地的天族通婚,亲情进一步消泯了仇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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