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这不是永远,安格隆发誓。即使肉身被奴役,他也永远不会屈服。只要一息尚存,他必定会抗争到底。真正可怕的永远不是被迫屈服,而是从精神上认同对方的观念,在精神上成为永恒的奴隶。安格隆不要做奴隶主,不要做奴隶。他的人生只属于自己。金色的眼睛缓缓闭上,有水汽从他的眼角滑出,没入棕红的发鬓。至高天上,愉悦的笑声自王座蔓延至。原本被奸奇打扰,感觉自己的亲王差点溜走的恐虐手握颅骨,露出愉悦的笑容。反抗,对,当然要反抗,温顺不是血神喜欢的戏码。反抗,暴动,厮杀,坚定不移的信念、勇气,这才是血神喜欢的。来吧,来吧,我的孩子、我的奴隶,为我带来鲜血。“这可不行,这是我家的孩子。”千钧一发之际,罗斯玛丽赶了回来,一刀杀了想为安格隆打上钉子的高阶骑手,猩红的血液压住了漫天红沙。什么时候?血神诧异的看着罗斯玛丽,祂没有感觉到外人到来。而祂的差异也就只到差异为止。下一秒,在无数绚烂的光彩和咒文中,原本贯穿两个世界的帷幕屏障被修复加固,祂的幻影被手持刀变法杖和魔法书的罗斯玛丽驱逐回亚空间内。祂无法再干扰现实。得知这一事实的血神眼睁睁的看着罗斯玛丽将安格隆救起,原先愉悦的等着安格隆回到自己怀抱中的血神爆发出愤怒的吼叫。没了,没了,祂选中的战士没了。与他相反的是之前和血神打了一架,没有占到便宜的万变之主,此刻在自己的宫殿内爆发出轰鸣的笑声。变化,哦,多么有趣的变化。一切都在计划之中。一切都在计划之外。世界正是因为拥有众多的变化才如此丰富多彩,不是吗?计谋得逞的奸奇此刻愉悦的心情,好像踹翻了纳垢的浓汤,将祂所有的生机化作死亡。愉悦,愉悦,愉悦。一场博弈,有着众多人观看,四神之中无论哪个倒霉。另外三个都会喜笑颜开。纳垢掌管着不变的权限,他喜欢腐烂、凝固的事物与喜爱变化的奸奇互相对立。但这不代表看到奸奇坑恐虐,使恐虐倒霉的时候,祂就不高兴。相反,失去一个原体,相当于削弱恐虐的部分力量。纳垢对这种事情乐见其成。连纳垢都喜气洋洋,就更别说与恐虐不对付的色虐了,高天之上三位神明的笑声洋溢其中,大家喜悦得好像过年一样。【作者有话说】搞定啦,再过一章两章就回去找柯咪!说过本章的意外话,之前不是看了鸦王的列传吗?然后看的稀里糊涂的,感觉不是很看得懂,就感觉鸦王怪怪的,然后去根据推荐搜了鸦王的其他小说,发现鸦王的列传写的真的好难看啊。这和军书还有其他小说根本不是一个人在其他列传里面,其他军书,还有推荐的《失落救赎》里面的鸦王看起来就比列传的成熟稳重很多,而且拟感也确实比较重,充分证明环境还有孩童时期的经历对人真的很重要。不过好多小说对鸦王的性格描写都不是很明显呢,好像都是在写他不是在战斗的路上,就是在战斗的过程中,但是拟人和非道德感鸦王其实是比较低的,从前面的小说来看,根本不会像列传那样犹豫来犹豫去,也不会说什么正义啊之类的,那是柯兹喜欢说的话。感觉是个成熟稳重经过教育的,忧郁拟人,鸦王能被养好多亏了工人们养的好呀。然后我记得看到过说鸦王和柯兹列传是一个人写的,好像那个作者有喜欢的角色,但是没分配到喜欢的角色,而鸦王和柯兹中他更喜欢柯兹,然后就搞拉踩了。他还喜欢磨柯兹,因为我◎你是我的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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