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鼠皮毛也很细密,沈禾手指有一下没一下地戳着袖子上的皮毛,内心无比惆怅。沈禾不喜欢过年,因为过了年就会长大一岁,而她注定短命,好多大夫都说她活不过二十岁。等过了年,她就十九了。她还能陪季松多久呢?又何必这么铺张浪费呢?可季松喜欢,沈禾也不好毁了他的好心情。要不要……现在就和他做真正的夫妻?思及此,沈禾的脸又滚烫起来,不敢去看季松的脸。季松听到后愣了一愣。他有记忆起就是宁远侯的幺子,皇帝虽然对他父亲有些猜忌,但明面上总还是过得去的,各种赏赐、各种破例就没有少过,因此季松穿衣还真没有多少忌讳。即便服制上有许多规矩,譬如臣子不可穿龙,但皇帝也赏赐过季松蟒袍,只在爪子上比龙袍少了个指头。偏偏他夫人出身不高……季松便凑了过去笑,声音也正经起来:“那刚好,以后把没穿的衣裳补回来。”“正好多做几件。你体弱,春天也能穿。”沈禾心道就一年的寿命,她何苦那么兴师动众呢?就连这几件衣裳,她都觉得过分奢侈了。可季松兴致正高,这会儿微微挑眉,目光在她身后转啊转的,仿佛只要她说一个不字,季松就会把她摁在腿上狠狠打屁股。沈禾只得说好。季松心头的欢快便多过了郁闷。这回从辽东带了好多皮毛过来,除了宁远侯府的人自己穿用,季松还让人送了几张皮子给沈长生。考虑到沈长生与沈长好的关系,季松特意多送了几张,连沈长好的那份也送过去了。没想到,那张皮毛居然穿在了盛羽的身上——去岁暮春他见到了盛羽,出于种种原因,最后在沈长好的举荐下,盛羽进了国子监做俊秀生,国子监里也有人问沈妙真是不是盛羽的未婚妻。盛羽与沈长好都挺识趣的,虽说没有明着承认,却也没有明着拒绝;何况盛羽一早就是苏州有名的才子,沈禾虽然与他订下婚约,但为人低调,外人只知道盛羽是同沈家女订婚,除了谭韬这些知情人,其余人还以为盛羽是沈妙真的未婚夫呢。何况季松、沈长好等人有意撮合,盛羽便赶在过年前同沈妙真成了婚。认真算起来,季松还要称呼他一声妹夫呢。解决了盛羽,季松便放下心来——虽说谭韬至今对沈禾余情未了,但他为人胆小懦弱,父亲又卸官还乡,季松并不怕谭韬给沈禾惹麻烦。这会儿屋子里暖烘烘的,季松又高兴,回过神来时发现自己出了一脑门子的汗,下意识又要脱衣裳——季松冬练三九夏练三伏,为人抗热抗冻,以往屋子里生个小炉子就是了,哪里会点这么多炉子?因此即便已经入冬,他在屋中也一直穿着秋天的衣裳,并不厚重。再脱,可就要变成夏衣了。季松哭笑不得,随手提了只兔子出去:“我带阿大出去吹吹风,顺带吃个白菜……”“以后不要老是让它进来。兔子一直吃一直拉,咱们屋里火又旺,啧……”虽然不用他们清理,但万一俩兔子没忍住,火一烤,屋里就有味儿了。总之季松对这两只兔子怨念颇深。至于手底下一身疙瘩肉、分着两条后腿的肥兔子究竟是不是阿大……谁知道呢,反正不是阿大就是阿二。季松大步流星地往外走。他衣裳穿的薄,个子又高,腰带几乎从来都是实束着,因此从来都是个高腿长、宽肩窄腰的模样;尤其到了冬天,越发显得他身条漂亮。这么个身条漂亮、能文能武的人,这么个能止小儿夜啼的锦衣卫百户拎着大白兔子的两只耳朵、晃着兔子肥成一条的圆滚滚的身子,他嘴里又在说兔子的吃喝拉撒,还真是……有点好笑。沈禾心头一动,连忙提了剩下的那只兔子出去。兔子懒,喜欢窝在小窝里,这会儿又要被扔出屋子、扔进自己窝里,顿时不甘不愿地负隅顽抗,四条腿不停地蹬着。兔子嘛,瞧着雪白雪白、皮肉光滑的,实际上一身都是疙瘩肉,力气特别大。沈禾怕兔子踢到自己,尽量把胳膊伸直、把那一条肥兔子往外边送,不想走着走着,手就碰到了季松后腰。兔子似乎认命了。它耷拉着四条腿不动了,沈禾笑,望着兔子光滑的皮毛低声道:“子劲,咱们……做真正的夫妻吧。”【作者有话说】(1)卧兔儿:明清时期流行的女子头饰,为条状毛皮围于发髻周围,两端延申至耳部,,形似兔子的轮廓。87版红楼梦里,王熙凤有身很华贵的定妆照,就是披着皮毛、戴着卧兔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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