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头一个高兴,她松出一口气。
“吁,早些日子,都不知如何同亲友交待才好。”
“为什么要同他们解释。”
“谁像你,六亲不认?”
“咄,我才不用向任何人交待我的所作所为。”
“反正只有白天上班才是正经人。”
那么夜更警察呢?不过母亲也说得对,神秘的黑夜往往带来令人意想不到的危险。
酒吧的同事问:“客人找你,该怎么说?”
“我说转行了。”
这是真的,况且,谁会找她?她不过是酒吧的一个服务员,客人旨在酒,不在人。
上了楼,脱下制服,小芬适应得比她预料中好得多,只是嫌白天的交通太过挤逼。
她变成所有白天上班族其中一员。
每早八时半回到公司,摊开报纸,心中就奇怪,她从前的客人,特别是王永兆,不知醒来了没有,大抵还睡在柔软的席梦思上,身边不知躺着哪个美女,至于美女在早上看去还是否同昨夜一般美,完全是另外一个问题。
是,她没有忘记他。
可能他不知道,她仍在同一酒店做事,不过一早一夜,碰不上头。
她问过同事:“有没有人找我?”
同事摇摇头。
半年这样过去了。
小芬已属于白天。
一日上班,听见同事与人客在小会议室商谈请客之事。
“对不起,王先生,今年已完全订满。”
小芬轻轻拨电话给同事。
“要什么期?”
“要九月廿五日,是女方生日,同天订婚。”
“那天李炳基先生本来订了鸳鸯厅来庆祝钻婚,可是昨日好似取消了。”
“为什么?”
“他们打算到游艇上庆祝,只与我们订食物。”
“好极了。”
客人终于满意地离去。
她看到他,一怔,随即满面笑容地迎上去,他是王永兆,浪子终于找到了归宿。
她有许多话同他说,叙叙旧,问问好,他们真是老朋友了。
他与她打一个照脸,也十分客气地陪笑。
可是,很明显,他不认得她。
他已完全忘记她是谁,换过地方,变了时间,她又已除下制服,他哪里还记得她。
小芬连忙低头疾走,转返办公室。
半晌,抬起头,同自己笑了。借人朱家伦自从毕业後就在宇宙机构做事。
她为人沉静,低调,认为做人至要紧姿势好看,如果恶形恶状地追求一件事,那麽,赢了也等於输了。
从家伦的衣着打扮可以看出来,她平时穿的黑白灰三色,她整齐的发式,以及实事求是的作风,都显示出孤傲的性格。
在今日,这种品格并不曾受到普遍的欣赏。
在办公室中,总是那些戴大耳环,嘴里会哼一两支小调的女性受欢迎。
虽然家伦升得并不比别人慢,但倒底她要付出多三倍精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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