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秀云?
这个名字怎么会陌生!
那是郑梦宪年轻时一段秘而不宣的情事所结下的果实,一个在财阀圈心照不宣的秘密。
她的存在,如同阳光下的影子,真实却难以抓握。
郑家默许了她的降生,甚至为她安排了一条看似“体面”的出路——将她嫁给了当时在LG具氏中同样处境微妙的具本茂。
是的,具本茂,如今的LG会长。
可当年呢?
那时他不过是具家一个精明能干、却因庶出身份而难登继承核心的庶子。
一个财阀的庶子,配一个财阀的私生女。
在讲究门第血统却又充斥着灰色交易的世界里,这桩婚姻,曾被私下里称为“绝配”。
既满足了双方家族处理“问题”的需求,又维持了表面“门当户对”的体面,更将可能的风险锁进了另一个体量相当的围城之内。
郑秀云的名字,在某个特定的圈层里,几乎人人皆知。
她的葬礼,也曾有几位大佬低调出席。
然而,“人人皆知”不等于“官方承认”。
郑家将她小心翼翼地藏在所有能被外界查证的记录之外,没有族谱留名,没有公开档案。
她在阳光下的世界,仿佛从未存在过。
具家亦然。
这桩婚姻是两大家族心照不宣的“白手套”,具本茂借此在家族内立下功劳,奠定了日后崛起的基础,而郑秀云则成了那个被彻底抹去痕迹的代价。
此刻,玄贞恩的嘴角,在朴尚贤铿锵有力的否认声中,极其细微地向上牵动了一下,掠过一丝难以察觉的、混合着矜持与冷意的笑意。
至少在那些能摆在台面上的“官方记录”里,郑秀云的确“查无此人”。
这正是她敢于让朴尚贤如此强硬反驳的底气。
抹杀一个从未被承认之人的存在,在法理上,似乎轻而易举。
只要那个被深埋的名字和身份,无法在阳光下被证实。
文在寅面不改色,仿佛早已预料到这狂风暴雨般的反击。
他微微侧身,从助理手中接过两个厚厚的、印有“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NFS)”徽标的文件袋。
他的动作缓慢而凝重,每一个细微的声响在针落可闻的法庭里都被无限放大。
“朴律师,逝者的血脉不会因刻意的遗忘而消失,真相也不会因权势的遮蔽而湮灭。”
文在寅的声音不高,却清晰得仿佛寒冰碎裂,“血缘,是造物主刻下的密码,无法篡改,无法抵赖。”
他双手将文件袋举起,面向审判长席,“审判长,为回应被告方关于郑秀云女士身份及其继承权转让协议基础的质疑,我方正式向法庭提交由‘国立科学搜查研究院’出具的dNA亲缘关系鉴定报告书,共计两份!”
他首先举起一个文件袋:“报告编号:NFS-Gd-A。
此份报告证实:具荷范先生(样本A,当庭抽取)与郑秀云女士(样本b,来源于郑秀云女士在公证处及法医监督下留存的血样及口腔拭子样本)存在生物学母子关系。累积亲权指数(cpI)及亲权关系概率(Rcp)均远超认定标准,大于99.9999%。”
接着,他举起第二个文件袋,声音更加沉稳有力,
“报告编号:NFS-Gd-b。
此份报告证实:郑秀云女士(样本c,同上来源)与郑梦宪先生(样本d,来源于郑梦宪先生生前使用之私人物品提取的dNA)存在生物学父女关系。
其cpI与Rcp同样达到绝对认定的科学标准,大于99.9999%!”
文在寅的目光扫过脸色骤变的朴尚贤和玄贞恩,最终落回审判长,
“这两份报告,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以无可辩驳的科学数据证明:
第一,具荷范先生确系郑秀云女士的亲生儿子;
第二,郑秀云女士确系郑梦宪会长的亲生女儿!
这不仅夯实了1999年继承权转让协议的有效基础,更直接证明郑秀云女士作为郑梦宪先生非婚生女的法律地位!
因此,具荷范先生作为郑秀云女士的代位继承人,完全有权依据《新罗民法典》第一千条代位继承之规定,主张对郑梦宪先生遗产的合法继承份额!
此继承权,真实、合法、有效!”
话音刚落,旁听席瞬间爆发出压抑不住的惊呼和议论,闪光灯如同狂风暴雨般亮起,疯狂捕捉着玄贞恩脸上的表情。
她端坐依旧,但放在膝盖上的双手已紧握成拳,指关节因用力而发白,昂贵的羊毛裙料被指尖深深掐陷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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