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2o22年的暑假,我几乎没回过真正的家,一直呆在教师公寓里,每天在租来的房子和教室间两点一线地移动——说是“移动”,是因为我感觉那时候我已经开始逐渐失去了一些对生活的知觉,只是靠着惯性用两条腿把自己送去非此即彼的地点。
那段时间整天蜗居在教室楼下的阶梯教室里。
我占据了右侧前几排的一个桌子,把自己几乎所有资料都陆陆续续堆到桌子上霸占了这个位置。
自从邓子丞第一次来学校找我跑步以后,我每天的期待除了每日三餐以外,增加了晚上那半个小时。
但邓子丞并不是每次都来,或者说在我问他来不来的时候,很少一次答应。
他一说(可能)来不了,我就开始刨根问底地问他,晚上到底有什么安排。
每次我觉得他的理由没法说服我的时候,我就会开始疯狂在QQ上求他,疯狂给他打电话,把自己的头埋到阶梯教室的大桌子底下,听“嘟”“嘟”的声音。
有时候接通了,就会把手机假装藏起来揣到腰侧,从讲台前小碎步跑过去。
不知道是我的劝说起了效果,还是他现他有空了,在有一些他原本说来不了的晚上,他会突然给我消息说他到了。
这时候我的心就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整个人瞬间神清气爽起来。
那段时间,我每天早上起来都觉得我要好好学习,但每天到了晚上都会莫名厌烦——或许并非莫名,而是被自己的任务、学习强度和梦想压得喘不过气来。
晚上的半个小时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情绪的出口。
摸黑从操场边缘跑下倾斜的小路时,我可以什么都不想。
和他跑步每次都跑得不多。
跑了没两圈,两个人就开始在操场上散步。
偌大的操场,只有两个拐角有巨大的照明灯;即使巨大,也只照亮了一片小角。
在黑暗中,两个人并肩走得极近,手时不时会碰到。
他终于主动牵上了我的手。
牵上那一刻,仿佛两个人的嘴不约而同地装上了消声器,只是自顾自地迈着腿。
走到泛着照明灯的白光的地方,我说,终于成为了自己最讨厌的人,老师口中的晚自习下课以后在操场偷偷摸摸牵手。
其实我并不讨厌,只是为了引出后半句话,加了一个前缀。
有一次他在长时间不回消息以后,终于说他要来。
我一边踩着足球场边一圈跑道最内侧的白线,一边质问他为什么不回消息。
他越解释,我越觉得他的理由很离谱,就越生气。
那时候操场上没几个人,只能看见很远的地方依稀有几个黑黢黢的中老年人的身影,大概是一些老师或教师家属。
走到主席台下的时候,我感觉我的一腔委屈和怒火无处泄,言语不能表达我的情感千万分之一,不知怎的,突然迈开腿用力奔跑起来。
邓子丞拔腿在后面追。
我以最高度冲刺了一圈,他追了一圈没追上我。
终于,我在再次经过主席台的时候感到了疲惫,突然停了下来。
他终于追上了我,跑到我前面的地方停下,一把把我抱过去,很用力地抱着。
我们俩都哭了。
还有一天,跑完就快11点了,他准备回家。
我不舍得他走,在从操场通往南门的小路上拉拉扯扯。
小路两旁林荫重重,只有零星微弱的灯光在远处打瞌睡。
我很想跟他说一句话,可又卡在喉咙里说不出来。
他迈开步子要走。我拉着他,把脸贴在他胸口,说“我好像……有一点……”我咽了咽口水,没有抬头看他。
“有一点……爱你……”我挣扎了很久,还是把这一个字眼吐了出来。
我之前从未对除了家人以外的人说过。
他高考完以后,我思索,斟酌,衡量。
“(只)有一点?”他语调上扬。我猜他一定是在挑着眉毛笑着看我。
我双颊烫,把他抱得更紧了。
.
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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