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do;我了啦,我了啦!你的借口还真是又臭又长。这样难怪会被甩啦!&rdo;
&ldo;没那回事没那回事绝对没那回事!&rdo;
社长否定了被甩的事。他否定的方式,也是又臭又长。
就在这样你来我往之间,我们终于走下楼梯,来到了一楼。
一楼还亮着灯的,就只剩教职员办公室而已。堀内伯伯从门上的小窗上往里察探了一下。
&ldo;你看看你看看,今天好像又是只剩下鹤间教务主任在加班咧。他真的是很拼的人啦,实在是令人敬佩!&rdo;
堀内伯伯就这样嘴里一边念着,一边自己一个人走进了教职员办公室。难道连巡逻的过程琐事,都得要向教务主任报告吗?
教务主任名叫鹤间浩三,是一位五十多岁的超资深教师。我转学进来的时候,就是由这位教务主任面试我的。这样说起来,现在仔细回想一下,我在这所学校里,第一个谈话的对象,不就是鹤间主任吗?我对他的印象,是一个看起来人很好的大叔。然而,既然他身负着整合全校老师们的重任,外表看起来自然还是会有一种独特的气质。
我们三个人在走廊上等堀内伯伯。除非有相当特殊的事由,否则我们不会自愿走进教职员休息室半步。这个道理,就像是小白兔会避开大野狼们一样。不过,即便小白兔再怎么闪躲,有时候大野狼还是会自己靠过来,而且还是从背后奇袭。
&ldo;喂!你们这群小鬼,还待在这里干什么!&rdo;
身后突然响起一阵骂声,我们吓得跳了起来。回头一看,站在我们身后的,是一个轮廓方得像是拿尺规画成的方脸老师。
兵藤贤太郎,三十五岁,单身,是我的班导师。因此,兵藤马上从我们三个人当中,认出了我的脸,于是便像是一股脑地穷追猛打似地说:
&ldo;你们还真是皮!上学时比人家晚来不说,可以回家的时候也不早点回去。你们是打算要拖拖拉拉混到几点呀?喂!赤坂通,我说的就是你啦!你自己心理有数吧!&rdo;
兵藤那有如猛鬼般的视线,恶狠狠地投she向我。而我就像是在回避他的眼神似地,躲到了八桥学长身后,八桥学长则躲在多摩川社长后面。也就是说,我们正巧是按照彼此在社上的尊卑关系,排成了一列。
站在最前面领军的社长,代表我们三个人,试着向兵藤发难反驳:
&ldo;可、可是,这是……&rdo;
&ldo;不要再放狗屁了!&rdo;
我们什么都还没说。
这么专横霸道的老师,在当今教育界应该也算是稀有动物吧。不过,他那种让多摩川社长连狗屁的&ldo;狗&rdo;字都准吐不出来的坚定气魄,在某种层面上也算是了不起了。
结果,兵藤就&ldo;轻轻地&rdo;摸了摸我们三个人的头,然后说:
&ldo;还不快点滚回家!是想给我混到几点呀?&rdo;
在他石破天惊的一声斥喝之下,我们三个人异口同声地回答:
&ldo;遵~命~&rdo;
不过,这一切当然都只是做做样子而已。被念说&ldo;快滚回家&rdo;的时候,会想说&ldo;我就偏不走&rdo;,也是人之常情。
三
当然我们三个人,也不是说有多么喜欢待在学校。&ldo;可是,到了晚上就不一样了&rdo;,这一点我们都一致同意。夜晚的校园,和白天上课时间、或是傍晚放学后,想必绝对是呈现完全不同风貌的异样世界。说不上来是什么,但就是有种二仪晚的校园里会有事发生l的预感,所以才会觉得就这样回家,实在是太可惜了。
那么,我们又没有社办,该要到哪里去杀时间等待夜深呢?答案是工友休息室,也就是堀内伯伯的城堡‐‐拥有厨房、壁橱的两坪小房间‐‐这里就是我们暂时的社办。
堀内伯伯把手电筒放在房间桌上,然后帮我们泡了玄米茶。接着他便拿起了桌上的香烟和百圆打火机,说:
&ldo;在这里抽应该不太好呗?那你们慢慢聊吧。&rdo;
说完,人就不知道跑道哪里去了。我们就自己随意使用热水瓶里的热水和茶壶,一边又开始继续刚才在屋顶上讲到一半的推理漫谈。
主题依然是&ldo;密室&rdo;。
&ldo;以往会经有过各路的作家、评论家,针对&lso;密室&rso;下过定义,甚至还为其中的机关做过分类。可是呀,这样说或许各位会觉得不以为然……&rdo;
社长压低了音量。
&ldo;这些人的研究啊,充其量只不过是写给喜欢密室作品的读者,或是想创作密室作品的作家们看的东西而已。我觉得这些都不是为了想解开密室之谜的侦探们所写的。换句话说,这些人做的都是很学院派的工作,但却不属于实用的分析。再说得更白一点,过去针对密室所做的分类,只能算是写来满足侦探小说迷们知的好奇心而已,并没有办法帮助侦探在侦察过程当中找出凶手。因此,在这里,我以侦探社社长的身分,从一个不同的观点,提出更实用性的分类方式。当然这还只是我假设性地做出来的糙案,不过我建议,与其将密室用机关属性来分类,还不如改用&lso;以凶手来分类&rso;的手法。&rdo;
&ldo;用凶手来分类?&rdo;我反问。&ldo;什么意思?&rdo;
&ldo;在密室杀人的作品当中,凶手往往因为知道自己是真凶,于是就会做出许多很特别的行为。分析这些凶手的行动,我们就可以把密室推理作品分成几个类型。例如第一种是&lso;最先打开密室之门的人就是真凶&rso;类。&rdo;
&ldo;喔!这样一讲,确实是可以想到几个这种类型的案件。&rdo;
&ldo;那这跟&lso;第一个发现案发现场的人是真凶&rso;,不是一样的吗?&rdo;
&ldo;不,不是那个意思。简单来说,在密室杀人的案件当中,有很多凶手是在门上动手脚的。凶手为了避免自己动的这些手脚被识破,于是就亲自把门打开。而这个动作,就是一名凶手会采取的典型行动。我再说得更具体一点吧!例如现在发生了一宗杀人案,一群人赶到案发现场,结果眼前耸立着的是一道上了锁的门。这时候有一个人带着斧头出现,把整扇门都砍得乱七八糟。&rdo;
&ldo;啊!&rdo;
&ldo;这个人才是真凶!&rdo;
&ldo;这样就可以下定论了吗?&rdo;
&ldo;是没错啦,还不能妄下论断。总之怀疑不吃亏。&rdo;
真是个恐怖的分类。
&ldo;第二种,&lso;最先跑到被害人身边去的人就是真凶&rso;类。&rdo;
&ldo;啊,这种我也觉得好像可以理解。凶手会假装抱着被害人,其实是在趁机把遗留在尸体附近的证据偷偷藏起来之类的吧。&rdo;
&ldo;嗯……是也有这种情节没错,不过以密室来说,我们还必需要考虑到凶手有可能会大胆地采用&lso;快手杀人&rso;之类的手法,所以要特别留意。所谓的&lso;快手杀人&rso;呢,指的就是凶手会抢先靠近还没有死的被害人‐‐例如说被害人可能只是装死的‐‐然后用瞬间快手将被害人杀死,最后再让整件事看起来就像是一宗密室杀人案。不管是哪一种手法,总之在密室杀人的案件当中,真凶经常都是最先跑到尸体身边去的。因此,如果在密室杀人的案发现场,有人旁若无人地奔向被害人身边去的话,那么我们就可以判断这个人是凶手。&r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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