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芷笑着摇了摇头。
经此一役,她也算是放心把小孩留在这了,毕竟没有什么比下意识的宠溺更能打动人。
至此,吴邂和小哥算是正式在长沙定居的下来,有着吴家的照拂,他们也算过的如鱼得水,逐渐被养的珠圆玉润起来。(特指吴邂~)
午后的暖阳照在大地上,也为躺在摇椅上的年轻人镀上了一层金边,俊秀的脸庞更是被阳光照耀的熠熠生辉,宛若神明……
当然、
前提是他不开口说话。
“小哥,你这写的都是什么鬼画符啊,一个个歪瓜裂枣的,挑不出一个好的。”吴邂呲牙咧嘴的躺在摇椅上,晃晃悠悠的前后摇摆着,看着悠闲自得,眉头却紧锁。手里举着一个蓝色封皮、侧边被人用金丝仔细缝好的笔记本。
那是小哥的日记本,品质上乘的宣纸在阳光下透着暗黄色的光。
吴邂举着它,那是上看、下课,左看、右看,都看不出个所以然来,“小哥,别喂你那鸡了,快过来念给我听,你这写的都是写什么啊?”
“成天好的不学,净学些坏的,喂鸡、喂鸭的你倒是积极。”
小孩:“……”
不是……
你吵着要买的吗?
“哎哟,还把你说委屈了,叔叔错了好不好?”吴邂一看他那仿佛受了泼天委屈的表情,就后悔的差点想打自己。
我真该死!
孩子还小,要慢慢教。
“小哥才刚学会写字,能写这么多已经很棒了,你说是不是?”吴邂‘真诚’的夸奖道。
见小哥不搭理自己,蹲在地上,小小的一团,连阳光也只能被他遮住一小点,在地上投下巴掌大的影子,吴邂看的心都快化。
山不来就我,我去就山。
吴邂主动过去捞起地上的一小团,被太阳晒的暖呼呼的小奶瓶,哄道:“小哥,给我讲一讲嘛,我看不懂,我错了还不行嘛,我们小哥写的字最好看啦~”
呕~
吴邂差点被自己的夹子音夹死。
但没事,小孩很受用啊。
你看这不就乖乖拿起自己的日记本,一个字一个字的读了起来。
小孩好像有一套自己独有的语言认知系统,他写的这些字奇形怪状的,吴邂都看的不大懂,看起来跟胡写似的,但小孩自己却能认的出来。
吴邂要求小孩每天写一篇日记,他就跟完成任务似的,每天大差不差的写些流水账。
什么院子里的花开了几朵、掉了几朵、吃了什么、几点睡得、几点醒的记得清清楚楚,可谓是毫无营养。
甚至到后面逐渐变得离谱,连小鸡今天拉了几泡屎都有!!!
吴邂在心里疯狂咆哮。
你咋不把你一天撒几泡尿也写进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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