诸葛亮素有算无遗策之称。
他说有,几乎就是板上钉钉的事了。赢风也觉得,这老头肯定会挑明。
果然,首领敬完一圈酒后,又派人送来许多美食给赢风这边。有来自西域的紫玉葡萄,还有上等的瓜果,这些即便在这个小部落也是难得一见。紫女和晓梦两个女孩看起来很高兴,但诸葛亮和卫庄却皱起了眉头。
只因其中还有一个礼物——一块玉佩,竟是狼形状的!
礼多人不怪,必有所图,这小部落首领不打算过日子了吗?眼前这些东西,对他来说恐怕得倾家荡产吧。怎么会如此轻易拿出来?
“看来是有事求你。”诸葛亮说道。
“何以见得?”赢风问。
“礼多人不怪,必有所图,他出手如此阔绰,实在令人费解。”
“没错,特别是这块狼形玉佩,主人你闻闻,它还能散发香气呢。”卫庄说。
“这是什么意思?”
“闻香玉本就是诸侯大夫之间,尤其是结拜兄弟互赠的礼物。你看,送来的是一块玉玦,是半个环佩。这首领想和你结拜为兄弟啊。”
这玩得可不小!
不过,赢风若想保护这样一个小部落,应该不在话下。
大不了让这部落的几十口人集体迁入秦国成为秦人,也算不上难事。这小首领至于这样大动干戈吗?
出乎意料的是,真正前来祝贺的不是部落首领,而是一个年轻人。这小伙子看起来十七八岁,比赢风小多了。
无论从中原人的审美,还是草原人的角度来看,都算得上英俊。诸葛亮眨眨眼….
他轻摇羽扇,遮掩面容,低声对赢风耳语:“主上,这事儿未免太凑巧了吧?”“何出此言?”
“掺骇啊。”
哎呀,不会这么巧的!
赢风心里暗自发懵,觉得难以置信。
他踏入匈奴地界,本意是要探听掺骇的行踪所在。
没想到,真是想啥来啥,得来全不费功夫。
“兄弟,坐。”
赢风坐上了上位,少年则跪伏于下。
确实,少年用的是极其卑微的跪拜之礼。
这种场面在草原部落中实属罕见,一般顶多双手贴胸,鞠个躬罢了。除非是乞求饶命,否则他们是断然不会下跪的。
“这是怎么回事?”
“我们少爷见您英武不凡,有意与您结拜为异姓兄弟。这块狼形闻香玉,曾是我部族长的珍宝。少爷愿与您共享,各得其半,并希望您能以玉佩作为我们结拜的信物。”
果真如诸葛亮所料。
赢风此时的装扮,正是一位富贵公子的模样。
有道是,君子以玉比德,无故,玉不离身。
因此,他身上自然佩戴着玉佩。
脖颈间,一块环状的玄鸟玉佩格外引人注目。
巧合的是,闻香玉产自秦国,但这玄鸟玉佩却是源自西域,并非秦国之物。
在秦国,唯有皇室成员才能佩戴玄鸟玉佩,因秦人传说祖先食玄鸟蛋而孕,故自视为玄鸟后裔。
玄鸟,便是燕子,秦人崇尚外表黑亮、内里洁白、颈间一抹红的“玄鸟”形象。
这对环形玉佩本为一双,赢风便将其一分为二,赠予少年一半。
接下来,还需通过歃血为盟的仪式。
双方将血滴入酒中,各饮一杯。
这象征着两人的血液交融,从此结为兄弟。
赢风等待的正是这一刻。
只要尝过对方的血,就能识得对方的真实身份。
果不其然,血酒入喉,他难以置信,眼前之人竟真是掺骇,头曼单于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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