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诗此举,无非是在试探,试探过沈知南,又在试探她。
盛星晚没喝那口苦荞茶,咯噔一下,放下茶杯。
她抬目看去,扯着唇角不明意味地回一句,“好阿,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就来。”
简诗听得一怔,但她懂了。
——她盛星晚什么人物?
响当当的宁城第一美人,要是她往首映礼上一站,纵使她不是艺人,镜头也会一个劲儿地往她身上怼。
“有什么好介意的。”简诗故作大方,笑着说,“那就先不打扰你了。”
是你,不是你们。
简诗转身离开时,最后一眼还是在沈知南身上,盛星晚看破不说破,唇角笑意嘲讽得很。
等那行人消失,她也拿起自己的包,说:“走吧,我要回去了。”
“不吃了?”他问。
“没胃口了。”她点头。
就在沈知南误以为她是在吃醋,心头那抹喜还没来得及升上来,就被她接下来的话掐灭了。
“你别误会,我是不喜欢吃饭被打扰。至于那位简小姐,是你的私事,我不做干涉,而她挑衅我这一点呢,我可以忽略不计的。”
听起来,她多么善解人意,但偏偏落在沈知南耳里,变成了根根锐利的针,绵密地,不太令人舒服。
一出餐厅,沈知南说不送她。
此刻街上行人稀疏,月黑风高的,女子独行再怎么说都是危险的,但她只淡淡点头,“好,再见。”
离开的背影很纤瘦,也没回头。
沈知南停在原地,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月色下的眉间是阴郁颜色。
他原以为
以为她会和绝大多数女子一般,向他服个软,说句她怕,那他也会一扫所有心中不快,甘愿送她一程。
到底是心里没他,所以连面子功夫也懒得做。
也是,她现今处于失忆状态,对他的认知不过是一个善于攻心惯用手段的商人,接触时间不到两个月,何谈喜欢?
更让人无奈的是,就算她没有失忆,也不见得会爱他。
最后,男人沉沉的目光转到不远处梧桐树下,那里站着一言不发的骆流。
骆流与男人对视,当即懂了,什么也没说,默默地朝前方女子身影跟了上去。
那晚,骆流一路尾随护送盛星晚到酒店。
看女子安全到达后,骆流转身往反方向走去,一身连帽黑衣加黑裤,行走在夜色下,他找了颗树,往结实粗糙的树身上一靠,掏出烟来点燃。
在打火机的火光里,映照出骆流下颌角的一抹刀疤,一直延伸到耳后,寻常人如有这道疤看起来会显得很吓人,偏偏骆流男生女相,有这么一道疤痕,正好中和,气质阴郁至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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