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潮又看了他一眼,这才重又招呼来宝,“走吧,回去。”
“诶。世子,还是小的帮您拿着吧。这哪有您拿东西,小的空手的道理?”
“废话真多,不用你拿,快跟上吧。”
“这就来,这就来。”
主仆二人风风火火又鬼鬼祟祟到了世子住的东院裘萁阁,直到进了书房关上了门,两人才先后松了一口气。
“世子,小的给您端盆水,先洗漱一番,换身衣裳?”
宋潮迟疑了片刻,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没穿两回的衣裳,虽然不想浪费时间,但还是点了点头,说:“洗漱就不必了,去把我家常穿的衣裳拿过来吧。”
寻常百见到的达官贵人,都是衣衫靓丽,便误以为他们只穿新衣裳,旧了救不穿了。
实际上并不是这样。
便是王府这样的人家,除了那些刺绣繁复精美的大礼服实在不方便清洗,日常在家里穿的衣裳,也是要一两年才换的。
因着这个时代的染色材料都是纯天然的,时日再久,颜色就掉得差不多了,他们这些不缺钱财的,自然不会再穿了。
但日日穿新衣,只是普通百姓的想象而已。
霍王妃持家勤俭,宋汐与宋潮姐弟二人自幼便随母亲,养成了一副节俭的习惯,外出见客的衣裳不磨到六七成新,是不舍得家常穿的。
他身上这身才穿了两回,自然是舍不得染上墨汁的。
来宝得了准话,就给他换了衣裳。
“快,研墨。”
宋潮催的跟催命似的,生怕来宝看不出来他的迫不及待。
“诶,这就来。”
来宝也不敢耽搁他的正事,虽然他从没见过自家主子办过什么事。
等墨研好,宋潮那边早压好了纸,润好了笔了。
墨汁一蘸,笔走龙蛇,宋潮的一手行书竟然又写出了新的境界。
来宝也就略识几个字,自然也看不出这字的好坏,反正比他那狗爬字是要好十倍百倍的。
但后进来的宋汐就不一样了。
她那边对完了帐,一看座钟,就奇怪地问:“都这个点了,阿潮还没回来?”
大丫鬟碧桃递上一碗茶,一边给她捏肩膀松筋骨,一边说:“世子已经回来了。”
“那今日是怎么了,这么安生?”
宋汐饮了半盏茶,奇怪地问,“往日里他哪一次回家,不是闹得人尽皆知?”
“这奴婢就不知道了,许是世子有别的事呢。”
听她这么一说,宋汐来了兴致,抬手示意她别捏了,“走,咱们到裘萁阁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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