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大少爷……真的好古怪啊。进房后,薄妄锁上房门,打开卧室里的灯,一步步走到床前。床上,放着他回归薄家前的衣服,起了毛边的衬衫,黑色的长裤。床下,摆着一双洗得发白的运动鞋。都是鹿之绫买的。薄妄一颗颗解开扣子,将身上的衣服脱下来。如今,他回到金碧辉煌、权势熏天的薄家,他却不想活了衣服落地,蓝宝的扣子轻擦过地板。薄妄将旧衬衫穿上,拉平袖口,把袖扣扣上。不一会儿,他就将原来的衣裤穿戴整齐,踩进运动鞋里。薄妄站到落地镜前,漆黑的双眸盯着镜中的自己,伸手将手表摘下随手一丢,将头发抓了抓。这样,他好像又变成了那个在江南的阿唐。“你是不是又很久没换衣服了?”“我睡不着,陪我聊聊天吧。”“都说今天不用来接我,有小野在,我可以自己回家。”“牛奶不好喝,海棠酥不好吃,糖也不甜……嗯,都不好吃,都给你。”“绫字是这么写的,是丝织品的一种,柔软又宝贝,得到的人一定要好好珍惜。”“累了,背。”三年前,鹿之绫在北港的码头捡回一缕孤魂。三年后,那一缕魂魄留在了江南。薄妄看着镜中的人,一双笔直的长腿慢慢往外退,转身,走向浴室。浴室很大,有他们之前住的整套房的一半面积,奢华、高科技的设施一应俱全。此刻,浴室内的温度攀升。薄妄穿着运动鞋走到偌大的浴缸前,开始放水,水流沿着光滑细腻的瓷面温柔淌下。他伸手去触摸。水流柔软地淌过他的手指。他没见过绫,但他猜,触摸绫的感觉大概和这差不多。水盈满浴缸。薄妄躺了下去,连运动鞋还穿在脚上,他往后靠去,英俊的面容略显苍白,神色平静到极点。回想他这一辈子过得其实特别没有意思。五岁前的记忆没了。之后便在北港挣挣扎扎又活十五年。很多个时刻他都在想,死了是不是比活着更痛快,直到他遇上鹿之绫。他在江南过了最快活的三年。想想好笑,天天睡在狗笼子里的时候他没想过自杀,替人顶罪变成少年犯的时候他没想过自杀,被送进富婆房里的时候他也没想过自杀……如今,他回到金碧辉煌、权势熏天的薄家,他却不想活了。“砰。”染血的匕首掉落在地。薄妄异常安静地躺在水里。他想了想,要是没去过江南,他会不会这么想死。不知道。他只知道他过去都是可活可不活的状态,而现在,不一样。鹿之绫把他推回薄家的理由毫无瑕疵,可她忘了一件事,什么继承人的位置,什么泼天的财富,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他最喜欢做的事情是养她。养不了了。那就,算了。气温愈发攀高的浴室里,薄妄缓缓闭上眼睛,搭在边上的手滑落进手里,腕上的鲜血很快将清水染色。颜色晕染开来,就像在他的周围铺上一层浅红的丝绸…………江南,出租楼里。薄妄回家之后,闻达信守诺言把该还回来的都还回来了。寂静的卧室里,鹿之绫坐在床尾的地毯上,双腿绻起,一双纤细的手在黑暗中一页一页地翻着书。她看不了书,可她就是想翻书。只是她已经翻好几个晚上了,依然没能翻出薄妄以前看书时那种频率的响动。她连假装,都假装不出他还在的痕迹来。饶是如此,鹿之绫还是固执地继续翻书,一页纸一页纸地翻过去。“叩叩。”门被敲响。鹿之绫动都没动一下,封振担忧的声音在门外响起,“小姐,我知道你没睡,我给你热了杯牛奶,喝一杯再睡吧。”“……”鹿之绫没有回应,只是做着自己的事。“小姐,你这样下去是不行的,白天拼命做事,晚上不睡觉,人怎么撑得住啊。”即使她不说话,封振也知道她肯定没在睡觉,那张小脸都熬成什么模样了,“你开开门好不好,封叔陪你聊聊。”“封叔,我没事,我睡了。”她道,努力让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很平和。“要不,咱们再去看看心理医生吧?”封振以前听鹿之绫说没事,他就以为真的没事,好在阿唐比他想得多,风雨无阻地陪这孩子看了三年的心理医生,他也渐渐看出这孩子身上细微的变化。所以,现在封振不敢再大意。“……”鹿之绫把一本书翻到尾,又从头翻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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