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是良心让狗吃了。这个林小花。阿莫没回话,轩哥让林小姐抱是因为他喜欢林小姐,林小姐的话…好像,没那个意思。轩哥不是不明白,只是不愿意承认。“让魏临和里奥盯紧黄立杰,过几天咱们过去好好跟他算算账。”说完,又瞥了眼手机。连通电话也没有,短信也不发,还真把自己当她点的男模了,想干嘛就干嘛,玩够了就走。【香港】中国香港。之薇到这里好几天了,每天都玩的很开心,程放在她抵达的第二天也过来了,趁着科技展还没开始,两个人白天就是买买买逛逛逛,晚上就直奔酒吧夜店。林之薇在泰国那半年多憋坏了,不是不想玩,实在是那边又乱又没熟人,玩也玩不起来,出门又怕被人抓走卖掉。现在不一样了,有程放在,她可以随心所欲,想干什么干什么,想喝酒就喝酒,喝多了程放跟何向阳会把她安全地带回去。“希希,我哥给你买了辆布加迪,粉色的,过俩月给你运回北京啊。”程放一身粉色休闲装,骚包的不行,明明他长得人高马大,可穿上这粉色也丝毫没有违和感,一看就知道是哪家的富少爷。“都说了不用那么客气,”林之薇夹了口小菜,“再说了,我大哥到现在都不准我开跑车。”“嗨。都过去多长时间了,煜哥心里清楚,上次那事儿本来也跟你没关系,你的开车技术大家都还是有目共睹的。”程放这话是说到林之薇心坎里去了,在英国的那场意外本来也不是她操作的问题,想到好久没碰的跑车,那急速行驶的刺激感,她心里痒痒的,“那就谢谢程翊哥啦!欸,刘柳后来没为难你吧。”程放轻蔑一笑。“她敢吗?”当初为了送程闯出国,伪造了死亡证明,现在在京城,根本没有程闯这号人物,现在又在严打,他老子这些年得罪不少人,都盯着他呢,一时间也不敢有什么动作,生怕被人扒出来。而刘柳那个好儿子,这几年早就把家里的那些家底嚯嚯完了,想为难人也要看看自己手里有没有底牌,现在他们一家都要仰着程放和程翊的鼻息活着。两人等菜的间隙,程闯又拉起林之薇的胳膊,看了看她右手上戴的那串佛珠,“你这珠子真不错,回头我也搞一串去。”林之薇目光定了下,这串佛珠是她离开曼谷时带走的唯一一件夏文轩送的礼物,其余的那些,衣服鞋子包还有各色珠宝钻石,她一概没拿,都好好地摆放在那里。唯独这串佛珠。那晚吵完架闹得不欢而散,她回到别墅后,不是没想过把佛珠摘下来,可刚触碰到时,眼前就浮现起那个身躯高大的男子跪在那里,一脸虔诚磕头的模样,她的手便顿了下来。开过光的佛珠会认主,给了她,她再摘下来,也不能给别人了,于是她就一直戴着,直到现在。左手不自觉抚上这串佛珠。“吃饭吃饭,吃完饭晚上咱俩上兰桂坊喝酒去。”程放爱热闹,喜欢往人多的地方凑,去夜店酒吧总是找人多的地儿,明明有私密性高又清净的包厢,可他不爱去,用他的话说,那样就失去了逛夜店的本来意义。林之薇是觉得他骚包儿,生怕别人看不见他。夜里十二点,兰桂坊才刚刚热闹起来,街上满满当当的人,有已经喝多被掺着走的,有刚背着包包才下班来的…形形色色的人,热热闹闹的街。程放跟林之薇走在前面,何向阳和他的保镖跟在身后。“偶尔也要感受一下烟火气。你看那个妞儿多好看。”程放扬了下下巴,让林之薇看过去。确实好看,前凸后翘,双腿又直又匀称,这地方真的不缺美女。林之薇忽然想到某个人,他不喜欢嘈杂的地方,出门总是找那最安静的包厢。两个人找了家环境上乘的酒吧坐下,林之薇透过玻璃窗看向外面,车水马龙,灯红酒绿。思绪飘回在沙吞大楼那晚,他抱着她,从十八层望下去,好像也是这般的灯光。拿酒杯的手顿了下,她最近好像很容易想起夏文轩。许是离别时的场景太过难看,没能好好道个别,心里还是有些遗憾。自嘲地笑笑,自己什么时候成了这多愁善感的人,不再想他。“小放,我在曼谷喝过一种西瓜味的酒,特别好喝,就是后劲儿太大。”她第二天起来都有点断片了。程放皱了下眉,胳膊搭在她肩膀上,一脸认真地说:“你在外边别瞎喝酒,有的酒尝着没酒味,但是度数很高,还有的人会往里加东西,你鼻子好使都不管用,人家压根无色无味,知道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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