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说灵森族的实力很强,不过他们素来与自然为伍,很少会特意去狩猎,也不会执着于金币,更不会收什么仆人。难不成这个灵森族的喜好比较特别?雏生族一边想着,一边热情地送客,说道:“客人,下次还有猎物,记得要送我这里啊!”她送过来的怪物等级都很高,而且一击毙命,毛皮、爪子等保存完好,尸体也新鲜,能用的非常多,让那些收购者很是满意。沉雾非难得给一个回应,“我下次再来。”以后进入万族狩猎场的人类一多,需要的金币也多,打猎的次数仍是不少,确实要来。接着两人进城。时间不早,两人先去枫叶酒馆休息一晚,沉雾非很后悔。她从来不知道,万族狩猎场的房价这么贵,居然比买件顶级武器贵得多,简直就是个天文数字,甚至卖方的态度还很叼,表示爱买不买。更让人气恨的是,这么贵的房子,居然还不愁卖!早知道当初干掉那五十个主播时,先抢了他们的金币再说,想必排行前一百的主播的金币应该不少吧?在万族狩猎场,杀人都不犯法,何况只是抢劫主播。谁有能力,谁就是王法,谁就是主宰,道理就是这么简单。所以她去抢那些主播,根本不需要担心犯法,不需要担心会被通缉,甚至不需要付出什么代价,完全不需要顾忌什么。就在沈雾非陷入后悔的情绪之中,灵音问道:“沉雾非,我借你金币吧。”沉雾非转头看他,问道:“你有金币?”不是说灵森族的物欲很低,衣食住行都在野外,并不会主动赚金币吗?她看了看他,灵森族明显就是一群写作小仙男,读作穷逼的种族。“当然有。”灵音含蓄地道,“在万族狩猎场待久了,就算没有特地收集,多少也会存些金币,毕竟金币偶尔能买一些需要的东西。”再加上灵森族物欲确实不高,金币堆在那里,越堆越多。沉雾非恍然,明白了。原来是“年纪大”(来万族狩猎场的时间长),就算不刻意攒,手里的金币也比她这刚“出生”(刚来万族狩猎场)的小年轻要多。沉雾非问:“条件。”两人非亲非故,甚至算不上朋友,她不觉得他有必要给自己借金币。之所以没有下手抢他的金币,还是当初在灵蝶谷,王级暗兽出现时,他第一反应是让她先走,并不是那种血腥滥杀的主,她自然也不会去抢他、杀他。灵音想了想:“让我继续跟着你,我想知道你所使用的灵力是哪种自然之力。”万族狩猎场的能量驳杂,就算是亲近自然的灵森族,也无法彻底掰扯明白,他对沈雾非所用的灵力非常好奇,想弄明白她是如何掌控灵力,驯服灵力的。甚至将来,她会不会被力量所控制,堕落黑暗。沉雾非定定地看他半晌,问清楚他的金币数量,决定向他借金币,并给他写了一张欠条,两人在卷轴上定下归还时间的契约。当初买无雪刀时签过契约,她对此很熟练。接着沉雾非又将从十三个主播那里抢的宝物卖掉一些,终于攒够买房的金币。纵使如此,这笔金币也只够她买到一个临街的商铺,所在位置偏僻冷清,要是真开店,生意绝对不会好的那种。不过无所谓,她也不指望这个赚钱,先给蓝星人弄个落脚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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