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书玉放下帘子,马车内顿时昏暗下来。他穿得少,有些冷。这方寸之地轻微颠簸,透着寒气,仿佛一个浸泡在幽深寒潭里的木制小盒,用来装小孩子玩具的,不要了,便随手扔到河里,时间久了,沉入潭底,鱼虾觉得好玩,便尖着嘴,戳一戳,碰一碰,那被水泡得腐朽的盒子便缓缓滚动两下,旋即又归于死寂——太安静了,只听得到马车轮子咕噜咕噜的声音,像潭底不断冒出的水泡。陈书玉想找点东西打发时间。他想到了许是送他的魔方。可魔方在水黎国。龙阔根本没给他时间收拾东西,像怕鬼一样,急煞煞地就要将他带回去,连装也懒得装了。他不过是扶了钱莫一下,龙阔就如此大动干戈,竟还跑到水黎国来监视他。这不可笑吗?要是他和别人上床,龙阔难不成要杀人?陈书玉并不觉得龙阔这是在意他。这不过是霸道的占有欲作祟罢了。一条野狗养个十年八年尚且舍不得,更何况他还是个人,长得大概又有几分合他眼缘。眼看着挣脱了绳子要跑,哪有不追回来狠狠斥责一番、踢上几脚、断几天粮让他长记性的道理?陈书玉有时候想,要是他真是一条野狗就好了。只需摇尾乞怜,讨口饭吃,什么也不想,什么也不管。龙阔有钱有势,想来不会饿着他。就算哪天不喜欢了,杀了就杀了。龙阔虽暴戾疯癫,倒也没有虐杀取乐的变态嗜好,估计也就痛那么一下,便四腿一蹬,死了。这对一条野狗来说,未尝不是好归宿。可该死的,他偏偏不是一条狗,而是一个不长记性的人,不仅不长记性,还不怕死。龙阔那些手段和恐吓,对他实在收效甚微,甚至只有反作用。龙阔执意要捅破那层窗户纸,陈书玉无可奈何。尽管他曾小心翼翼,想维持那段虽不正常却尚能维系的君臣关系,但话语权终究握在龙阔手里。哪天龙阔不高兴了,又发病了,就像他不远千里跑到水黎国那样,再对他说些伤人的话,做些他厌恶的事,陈书玉也只能受着。陈书玉若真不在意倒好,左耳进右耳出,凑合着也能活,可他并非全然不在意。怎么可能不在意他呢?就算是路边一株野草,三天两头看见,看了十年,管你喜不喜欢,也不可能一点儿不放在心上。更何况龙阔不是野草,也不长在路边。他分明是一株爬藤!几乎要长进他身体里去了!那些茎叶上的吸盘,深深扎进他的血肉,甩都甩不掉,想不看见都难,遑论忘记,不在意?怎么可能。可陈书玉就是不想看见,不想看见他眼中赤裸的欲望。于是他走远一点——他实在有些怕他。若单是怕他,躲远点就好,可陈书玉还有些恨他。若单是怕他恨他,倒也罢了。偏偏他还敬他,敬他恨他,却又不懂他,是以恼他,烦他。陈书玉要的从来不多,只是一段正常些、健康些的关系,像他们早年在养神殿时那样。有时学习,有时谈天,像是朋友,如此纯粹。这对泥淖里爬出来的陈书玉而言,已是极大的奢侈。他竭力维持着,那是他生命中不多的快乐与美好,以后就是死了,在棺材里也会拿出来细细品味的……可龙阔变了!或者他藏得太好,先给了他希望,又要将它夺走,赤裸裸的还是人间的七情六欲,真糟糕。算了。算了。陈书玉笑着摇摇头。他失去的东西实在太多了,这点又算得了什么?况且他也不是什么好人,更不需要什么希望,何必如此在乎?从水黎国到酒越国三个月的路程,他和龙阔并未同乘一车,那晚过后,两人谁都没有主动开口说过一句话,活像两个锯了嘴的闷葫芦。回到酒越国没几天,龙阔就将他调去了靳离县,兜兜转转,他倒又在那儿当起了主簿。五年前是他将他调去的,如今调走的也是他。他向来随心所欲,不过是一声令下的事。每次都这样,陈书玉竟有些习惯了他的“阴晴不定”,包括他那堪称神经质的行为和前言不搭后语的疯话。马车还在走,车外风雪依旧,陈书玉估摸着下午就能到靳离县了。靳离县也好。龙阔不想见他,他正好也不想看见龙阔,相看两厌,不如走远些。说不定如许是所说,距离产生美,或许过一阵子,他对远在皇宫的龙阔,又能生出几分好脸色。一波未平,一波又起龙阔不远千里将陈书玉带了回来,放在眼皮子底下,看着又心烦意乱;赶远了看不见,空落落的也心烦意乱——横竖总是不好过。于是他忙了起来,强迫自己不去想他。偏偏这一忙,又忙出问题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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