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书人正说得兴起。“书接上回,却说那恶鬼见时机不对,灵机一动,飞速附在崔沅之的仆从身上!说时迟那时快,只见崔沅之当机立断,掏出恒光剑便对着那小仆穿心而过,霎那间,天地回响恶鬼哭嚎,氐人族小公主也因此获救……也正如江湖传言一般,这向来备受各路男男女女倾慕的崔沅之,经此一遭,竟与那明珠公主生了情。这正是‘多情多爱。还了平生花柳债。烛影摇红。记取媒人是仆从!’”醒木拍下,博得满堂彩。室内温暖明亮,一墙之隔,少年正撑在昏暗的墙角下,听着那一字一句,攥紧手指。“……”他本是崔沅之的一盏灯。幼时,两人相识在集水沂峰,那时他误入迷阵,险些被恶鬼捉去,是崔沅之白衣飘飘如神仙降世救了他。他不认识这男人,却觉得他形容俊美,谈吐优雅,温润如玉,简直如传说里九重天上的仙君一般。待他们一起磕磕绊绊脱离迷阵,已是七天后。期间,崔沅之一直挡在他身前,衣衫有些狼狈,却依旧难掩风姿。男人笑了笑,一双狐狸眼弯起:“我救了你,你打算如何报答我?”说罢,他话锋一转,又和煦开口:“这里很危险。你看上去年纪又那么小,不如跟我走。我是孤家寡人的游魂一个,平日里除了修行便是做些善事积积德,有你在,恰好有人与我作伴。”他那时的确无处可去,也对从天而降的男人心生依赖,便点了点头。谁料,崔沅之已经微笑着牵起了他的手:“既已见过你的灯魂本体,那我叫你小灯好不好,我叫崔沅之,你喊我沅之吧。我们的家在青蘅山,我带你回去。”于是他就有了名字。-刚上青蘅山时,偌大的宗门只有他们两人,这里没有规矩,没有束缚,一切都很自由。那时青蘅宗还没什么名气,崔沅之事事亲力亲为,生火做饭、换洗衣物、日常打扫……唯有小灯作伴。少年什么都不会,崔沅之也很有耐心地教他。大把的银钱都花在宗门修缮上,凡间也无人给青蘅宗供奉香火,导致二人的日子过得很艰难。但崔沅之总是能靠好到出奇的人缘接到源源不断的讨伐委托,得到不菲的赏银。有一次,两人从人间返回一重天时,崔沅之不知道从哪儿给小灯变出来一个水晶小球。小灯的目光顿时被那只小球吸引了。他还是个半大的孩子,对这个名叫水晶的东西充满了好奇。也从来没见过这么剔透的珠子,唯一美中不足的是,这小球表面有一个几不可见的污点。水晶球躺在掌心里,折射着日光,明暗的光影斑驳在少年清隽漂亮的五官。他喜欢这种闪闪发光的东西。崔沅之见他爱不释手,顺口说道:“你若喜欢,下次我给你带别的样式来。”慢慢的,小灯手上就有了各种各样的水晶球。粉色的,蓝色的,白色的……这些珠子渐渐塞满盒子,填满宝箱,越积越多。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青蘅宗也不断发展壮大,很快便跻身一重天三大宗门之下,名列第四。这些年崔沅之游历在外,善名远扬,路途中救下不少妖灵,悉数被他带回青蘅宗,潜心授其修行之术。就如同他当年救下小灯一般。也因此,崔沅之终于声名大噪,被一重天各派修士尊为“景云君”。而在这段漫长的日子里,小灯也长大了,出落成了一个挺拔秀美的少年。因崔沅之有意纵容的缘故,他在修行这方面多少有些学艺不精,更何况宗门上上下下都喜欢他,宗主尚且不提,其他人自然不会在修炼一事上对他多加指点,一时全都溺爱起来。小灯也知道自己修为不高,平日里跟着崔沅之外出,只乖乖地当个指路明灯,或是议事殿外望风的小小门童。可他太单纯了,眼睛里藏不住对崔沅之的喜欢,动作间也表现出来。他想,沅之是天下最善良、最正直的修士,值得自己一辈子追随。毕竟修仙界瞧不起妖灵的情况时有发生,甚至听说天下第一的天授宗就明令禁止收人族以外弟子入门。像他这样的小灯灵,若当初遇到的是天授宗修士,兴许都不会救自己。但沅之并不觉得这些异族与人类有什么不同,他待众生皆平等,这样的胸襟气度值得自己敬佩。所以,崔沅之真好,他喜欢崔沅之。小灯第一次这样直言不讳地表白时,男人愣住了。他莞尔,当作玩笑般:“小灯这么可爱,我也喜欢小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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