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意思是,你喜欢我?”她推开赖在身上的男人,清澈的眼眸凝视着他,想要看清楚,他到底是怎么想的。陆江年被她这般看着,耳朵不禁红了。喜欢什么的,说出口,总是尴尬。他摸了摸鼻子,轻咳一声:“咳,应该是。”这难得的羞赧,倒让元婉如不知道该说什么了。他对她,该是有些喜欢的,不然他不会是这样神态。可是,喜欢有多深呢?也许他自己都不知道。长叹一声,此时的她,特别理智。“我们相处的时间太短了,我不知道,怎么界定我们之间的关系。”“你能给我一段时间吗,等我想清楚了,我会告诉你答案。”陆江年盯着她看了半晌,胸中憋着一股闷气。但是,除了妥协,他没有任何办法。“要多久?”元婉如愣了一下,想了想书中的剧情,大概年前,书中那个奸夫就会来京城,抓奸的事情就发生在过年前后。按照书中剧情,到时,她就会离开忠勇侯府。现在剧情有所改变,她更不会跟着剧情走,但她想以这个时间节点为契机。如果这段时间,他能让她喜欢他、深爱他,让她能够坚定决心,与他站在一起,面对许多未知的风险,她也不是不敢尝试。毕竟,两辈子了,他是唯一一个,让她动了恋爱念头的男人。若不是书中剧情扑朔迷离,若不是他是男主,也许她不会那么抗拒了。“明年正月十五,我会告诉你答案。”陆江年脸一沉,现在都没到八月十五,也就是他还要再等五个月的时间?!“不行,太久了。”元婉如冷笑:“爱等不等,若是连这点时间你都等不起,那还不如趁早去找别人。”以为她非他不可吗?现在是他稀罕她。他真是要被她气死了。怎么在她眼中,他就这般不值钱,随随便便就要把他推给别人。若没弄错,他明明是人人称赞的好儿郎,不知多少女子想对他投怀送抱。远的不说,前几天他路过永安河,有个姑娘落水呼救,他让玄青拿竹竿把人挑出来,结果那女子自己就游到了岸边。今日下朝回府路上,还有人给他扔荷包,被他一剑劈了个粉碎。可见,他还是很受欢迎的嘛。“明年元宵,我等,但是,这段时间,你不能拒绝我亲你。”她嗤笑一声:“想得美,你若这点都忍不了,不如去……”陆江年额头的青筋都冒出来了,他伸手捂着她的嘴巴,不想听到那些气人的话。想到他方才趴在她的肩膀上,她放软的腰肢,他眼中精光一闪,已经明白了。对付她,要软着来。伺机而动,兵不厌诈,这道理,他最明白。差点误了大事,兵书都白看了。“娘子,好狠心,那么长的时间,不给肉吃就算了,连口汤也不给为夫尝一尝吗?”“为夫记得,不能亲脖子以下,昨晚我不就很听话嘛~”刚才还气势凛凛的人,顷刻间又变身小狗了,眨巴着一双眼,摇尾乞怜的模样,让人看着心软。她挣扎着:“你就忍忍吧。”他从不是一个迂腐的人陆江年第一年去军营,就知道,一个人武功再高,也不能凭一己之力战胜三军。他想要立功,想要靠自己出头,就必须打胜仗。想打胜仗,他就要有忠心耿耿的部下。祖父是个读书人,最讲究礼仪,他自小吃饭,便是细嚼慢咽,一吞一咽都行止有度。爹曾反对他从军,因为爹觉得他身上,文气太重。可在踏进军营的那一刻,他就把从小刻在骨子里的礼仪,统统都忘掉了。他和将士们一起,同宿野外十天半个月不洗澡,胡子邋遢一身尘土乃是家常便饭。狼吞虎咽吃下拉嗓子的干粮,手一抹便起身冲锋杀敌,无一丝贵气。正是如此,他麾下的将士,个个敬服他,誓死效忠。有付出才有回报,很公平。回到京城后,他又变回了之前的陆江年,每天沐浴,衣冠楚楚,进退得宜,吃饭礼仪和未曾离家时,分毫不差。因为,这里是太平无事的京城,繁华富贵,百姓安居,他自该变回克己复礼、举止高雅的陆世子。《周易》中说,变动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不可为典要,唯变所适。他自小跟着祖父读书,早就明白这个道理。变,则通。不变,则腐。他如果固守高门贵子的教养,今天又怎么会有这样的成就。如今也一样。只要结果,是他想要的,变成一个乞求她垂怜的小男人,又何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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