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闪电划过天际,劈亮了半个夜空,郁桥双手插兜,身形颀长,气质冷然,棱角流畅的脸庞在雨雾里俊气逼人,眼尾微微上挑,目光高贵又冷漠地看着那个“传说中”的男人缓缓朝他走来。“传说中”的男人——那是原著作者对主角攻的描述。也是古早霸总小说里对霸总攻一惯的描述。平心而论,莫鸣深的确是个很出色的男人,外貌出色,学历出色,家世出色,手腕也出色,难怪穿书郁良在穿进来以后,要篡改原著感情线,写一个莫鸣深移情别恋爱上他的故事。不过系统说了,这其实是穿书文里一种很常见的套路和快餐爽点。管你原著小说里的两位主角爱得有多感天动地肝肠寸断死去活来,只要穿书者一穿进来,主角攻男主就突然“清醒”了,立马嫌恶官配主角受女主,转眼爱上这众高举“觉醒”旗帜,靠咸鱼摆烂、发癫作死、佛系养生就能轻松爆红、暴富和上位的穿书者们。听上去好像很新奇,但仔细一想,这不换汤不换药,还是霸总爱上“我”的剧本吗?只不是从前的“我”是灰姑娘或者土小子,现在的“我”流行是门当户对的千金或少爷。灰姑娘土小子要经受九九八十一虐才能得到幸福,觉醒配角的日子就好太多了,主打的就是一个不劳但能获。——高贵的霸道总裁怎么可能喜欢上灰姑娘或土小子呢?他们是傻子吗?——不,他们只会喜欢与自己门当户对的少爷或千金。——这才符合人性和逻辑。穿书者们如是说。于是乎,配角时代到来。别管配角在原著里多作恶多端,多遭人厌弃,只要穿书者一穿来,人一躺,手一伸,0帧起手,万人追捧的名气、源源不断的财富、与上位者甜宠的爱情,从天而降、手到擒来。再看主角,毫无征兆地就成为了恶毒反派,绿茶善妒、愚蠢笨拙、无恶不作。老读者们不禁就疑惑了:我们怎么记得古早小说之所以被淘汰,很大一个原因不就是主角受或者女主太善良太窝囊太没有锋芒,被大家群嘲是圣父圣母,情节让人看得心肌梗塞吗?怎么过了几年,全世界的脏水都泼了上来?像郁良这样的配角穿书者会说:他们本来就是那样的人。这话也没说,在配角眼里,主角就是这样一个形象,不然在原著里,他们也不会和主角四处作对。好玩儿的是,他们只把憎恨和敌意对准cp文里的其中一位,而对另一位依旧大兴崇拜之情,甚至以拆散官配并成功上位以为荣。郁桥特别想问郁良:你的觉醒,就是指取代原著主角受,得到原著主角攻的爱情,上位做新的主角受吗?如果是这样,那真是一场很酣畅淋漓的觉醒了。莫鸣深今天穿了一身黑,黑色衬衣、黑色领带、黑色外套、黑色皮鞋,甚至就连胸口的胸针和手腕处的袖口也是黑色的。很隆重的装扮。也是很哀伤、很不吉利的装扮。他走到郁桥面前,眸子深深地望着他,眼底是化不开的眷恋和浓愁。郁桥不躲不闪地回视他。雨像是谁的哭声,凄惨地砸在沥青马路上,溅起朵朵银色的小水花。莫鸣深低下头,很轻,也是很重地唤了一句:“桥桥。”又是一道闪电劈过。闪电过后,附近响起一串突兀的叫声:“呜……汪汪汪……汪汪汪……”郁桥像路边看去,竟是一只小流浪狗,长长的体毛湿哒哒地垂落,走路一瘸一拐的茫然不知往何处去。真可怜。它倒是不怕人,见到路中央又是车又是人的,竟然往这个方向而来。莫鸣深的保镖见状,准备要把狗踢走的,突然被莫鸣深喝住:“不许伤害它。”保镖立马不敢踢了,任由小狗往莫鸣深和郁桥的方向走来。郁桥觉得很新鲜,在他看来,莫鸣深那么一个冷漠的人,竟然是一个动物保护者。莫鸣深弯下腰,一点也不嫌脏地摸了一下小流浪狗的脑袋,小流浪狗立马呜咽着去蹭他的裤腿,他也没躲。郁桥属实震惊了。系统说:“不意外,他私底下就是这样一人,很爱收养流浪小动物,并且那些小动物专门被他养在一个田园别墅里,非常快活。”“这是原著里的情节?”“是的,不过只是一代而过,作为背景出现。”“为什么?他不是一个很有洁癖,而且对任何事都很冷漠的一个人吗?”郁桥问。系统回答:“一码归一码。他爱收养流浪小动物,主要是因为每次看到它们,他就会联想到自己的身世,以及……联想到了主角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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