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让我感觉是童话结尾,那就让我把这篇成年童话献给所有的大朋友和小朋友,祝大家既见旭日,又得星晴,每天都能碰到很好的天气和很好的人。
写完,才发现自己用了好多“很”“非常”“特别”,我个人特别喜欢这些程度词,我感觉到一种非常强烈的情感倾向,这让我感觉很幸福。
有看到有宝贝说舍不得,其实我也特别舍不得大家,一时之间不敲键盘还真不知道不加班的夜晚该干啥[化了]那就让我来写番外吧!我私心还想再让你们陪我再久一点嘿嘿。所以大概会休息三四天到一周左右,就开始更新番外,暂定有婚礼、宝宝还有if番(假如廖星情是女主播)其他的还在纠结写不写,大家有想看的欢迎在评论区提出来!
最后悄悄啵啵一个[亲亲]
以下是专栏预收=3=-
《天下第一喜欢你》-
“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常乐爸妈给她取这个名字,只希望她天天开心。
常乐如父母所愿,家境一般般,脸蛋胖嘟嘟,身材圆滚滚,性格软趴趴,成绩也平平,但她成天到晚乐哈哈。
青春期像一场突如其来的风暴,不仅吹胀了她的胸脯,也搅乱了她的一池心事。
常乐是一个很随大流的人,就像,她一般喜欢正当红的明星、正流行的作品、正热销的食物。
就像她喜欢的季永夜,也是女生们心照不宣选择暗恋的“大众推荐”。
为了季永夜,常乐千辛万苦地减肥,又千方百计地变美。
喜欢他是一件如履薄冰的小事,但和季永夜有关的风吹草动,立刻能让她的世界冰雪消融、万物复苏。
毕业典礼最后一天,常乐原以为自己倒霉透顶,见不到他可能是最后一面了。也是那天,她骑着小电驴阴差阳错,走了不常走的回家的那条路。
常乐碰到了季永夜,她觉得是老天眷顾,头脑一发热就大胆告白了。
听她磕磕绊绊说完,季永夜漆黑的眼映着灯光,显得比白天温柔:“同学,谢谢你的喜欢。”
“祝你前程似锦,得望天光。”话罢,季永夜微微颔首,他的眉眼很干净,但离她很遥远。
做人,最重要的是开心。
吃不到的白天鹅不要硬着头皮去吃。
常乐选择躺回去,做一只咸鱼-
七年后,处在人生低谷的常乐再次遇到季永夜,他还是那么耀眼,那么多人喜欢。
她和他关系越近,越是忘不了她,因为她越来发现他完全值得少女的一腔心事。
完了这不是?常乐抓耳挠腮。
不过成年人的世界,感情只占微不足道的一小部分。她又重新减肥、又渐渐变美,但这次她是为了自己的心情。
边工作,边生活,再抽出多的时间追他。
因缘巧合之下,继暗恋和追求后,面对季永夜,常乐做了第三件事,她把人给睡了。
就在她躺在床上愁眉苦脸,不知道该怎么收拾烂摊子的时候,男人揽过常乐的肩,高窄的鼻骨蹭过,她浑身颤了一下。
他笑了下,笑意淡而清晰,“不多睡会儿吗,我还好困。”
常乐瞳孔地震,他他他是在对她撒娇吗???-
有人说,对的人站在前途里。
对常乐来说,季永夜不仅是季永夜,更是似锦的前程里,那一盏永不熄灭的引航灯。
*太阳花x冷月光-
《仙仙的下雨天》-
男演员盛夏里因为汪雨浓导演的《仙仙》爆火,粉丝疯狂围堵,声嘶力竭:“仙仙——”
他那时性冷到孤僻的地步,但只要有人喊他”仙仙”,盛夏里就会笑。
爱他的人从此以这个角色称呼他。
后来他和汪雨浓分手决裂、渐行渐远,他从四十平的出租屋搬出来,扔掉了她的衣服、物品和她相关的一切,连“纹就纹谁洗谁是狗”的纹身也洗去了。
所有的誓言终将褪色,他想忘了她,但总有人或痴迷、或亲昵地叫他,仙仙,仙仙。
盛夏里摆脱不了“仙仙”,是汪雨浓在无数的雨天里,烙在他骨髓里的瘾。
那时,在昏暗的狭窄的潮湿的房间里,她头发散乱,眼睛却是明亮的,她抓着他的颈发,仙仙,一声又是一声,仙仙,仙仙。
盛夏里甘之如饴。
仙仙明明住在盛夏里,不向往太阳,却十分怀念下雨天。
*黑马女导演x她一手捧红的男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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