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话音猛地一顿,像是提到了什么不该提的禁忌的话题,但提都提了,忽然调转矛头说点家长里短的未免又有点太过刻意。于是准备破罐子破摔直接说了:“你哥如果在,他是不会同意你掺进监管局里的,谭殊,你别被困住了,别出不来了。”“天黑了。”谭殊答非所问,划开手机看了看时间,“我们走吧。”“——谭殊!”沈裕微微加重了声音。“沈裕。”谭殊收起手机,温润的眼珠深处藏着森然的冷光,“我哥救过你,但与我无关。如果你要妨碍我,就请另寻他处。”“你也知道你哥对我有恩,你哥放不下你,我更放不下你,听我一句劝,你别固执了。”“他都死了多久了,你老提他干嘛,非得找个人压我?”谭殊苍白的唇角勾起了点弧度,“你这一通长篇大论下来,不知道的,还以为他是个什么人生导师呢。他是吗。”沈裕猝不及防地被噎了一下。说沈谌是人生导师的话,还不如去百度几句名人名言着手自学。只是骤然从谭殊嘴里听到“沈谌已经死了”这种事实,还是有点让人哑口无言。谭殊说得没错,他哥哥对他有救命之恩,这也是他们相识的契机。沈家与异能研究无关,虽比不过钟家,却也算半个上流社会人士。按他的说法,房地产饱和太严重,干不过电商跟游戏公司了,更别说像钟栩家里这种黑白通吃,还混军火的。要说钟家哪里稍逊一筹,恐怕就只有那繁复冗长到像老奶奶裹脚布般见头不见尾的豪门风波。什么“狸猫换太子”“恶毒后母”等等精彩绝伦的狗血大戏在他们家“你方唱罢我登场”,演绎得淋漓精致,缺一不可。而沈裕就是那个被换的太子,跟被恶毒后母欺压的可怜蛋。沈家子嗣多,堂兄弟妹多到齐聚一堂能唱一出《红楼梦》,就这种家庭,当然不会想要多个乡下的穷小子来跟自己平分家产。于是沈裕十岁的时候被人设计,险些活活烧死在乡下。就这个时候,不知是谁,上哪儿翘了根生锈的撬棍,把摇摇欲坠的木板子给使劲儿勾开,把快烧尽的氧气生生豁开了一个口子。……沈裕猜想过这人的身份,他名义上的爹、急着把他当廉价劳动力卖给人f子的养母、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的热心群众……甚至连命丧于此都考虑到了,却唯独没有想到这个人会是他。谭殊的同父同母的亲哥哥,沈谌。——沈谌是个很奇怪的alpha。年纪轻轻,他没有一份体面的工作,也没有匹配这个年纪的学业需要进行,就在村口帮人杀猪为生。当黑户,做童工,时不时还得费时间费心力跟拖欠工资的无良杀猪场老板浪费口舌,掰扯掰扯。沈裕见过他杀猪。拖到案板、拿刀、破喉咙。也不避讳猪血,任凭一身都溅满腥臭的红色液体,回家再用水冲掉就行了。沈裕并不是因此就对他有什么看法,杀猪而已,不算新鲜事儿,这并未对他造成什么实质性的视觉冲击。但沈谌不仅杀猪,还杀人。当时沈裕就躲在角落里,看着这个年轻稚嫩的alpha将一个中年beta像宰猪肉一样,拎着后颈子从后院拖出来——他拿着一把又沉又重的杀猪刀,架在那个beta肥重油腻的后脖颈上随意比了比,那样撕心裂肺的惨叫跟求饶声响彻了整个院子,跟不远处的养猪场里不断嘶嚎等死的猪叫声混在一起,变得混浊不分。沈谌眼睛都不眨,狠狠剁了下去——血肉横飞。……沈裕那会儿很害怕,但也就一会儿。因为细想的话,也能理解。沈裕看着谭殊的背影,渐渐的,他的思绪逐渐再次飘远。他记得,谭殊那个时候,才五六岁。*沈谌相当熟练地把血用水一冲,接着胡乱把尸体跟头塞到井里,等那个小oga到他眼前时,他疲惫阴郁的脸上绽开一个真诚的笑容。沈谌弯下腰,摸摸他的头,低声劝慰了几句。谭殊那个时候也不怎么爱说话,闻言也只是闷不吭声地拉着沈谌的衣袖,将头埋进少年的怀里。沈谌用还算干净的一只手摸摸谭殊的头,一把将人抱起往院子里走,低声哄着。与半个小时前的他截然不同。后来沈裕才知道,沈谌到底为什么杀他。沈家的两个孩子的妈妈,是干地下生意的。那个肥胖的beta,就是他妈妈的主顾。混乱的家人让这间小院子逐渐变得鱼龙混杂,坏得各有千秋。谭殊小小年纪,五官就像精雕细琢般的产物,自然逃不过觊觎,最重要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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