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她本身就对这具骷髅抱有一些变态的心理?
她不由自主将目光投向眼前的男人。
火焰遮挡住了他骇人的脸庞,穿着黑色大衣的身体高挑、修长。
哪怕缺乏肌肉的包裹,一米九的高挑骨架也要比很多男性美型,充斥着浓烈的异性吸引力。
这时,秦之朗突然向她伸出手。
苏见绮不由咽了一下口水,感受他戴有手套的指尖轻轻擦过她的耳朵,带来一阵微妙的痒意。
下一秒,只见他指节稍稍绷紧,取下她的发夹,毫无预兆地在她面前烧了个干干净净。
苏见绮:“……?”
她该庆幸吗?
秦之朗没有挑断那根令他兴奋的青筋,而仅仅只是放下了她的头发。
说起来,她的头发长得并不快,四年了,才长到了锁骨。
和秦之朗在一起的时候,她一直是短发来着,短到耳朵的那种。
那时候她又喜欢穿中性风格的衣服,看上去就是一个清秀白净的少年。
她曾被赵冬调戏过这个短发,说要是她是长发,肯定会更加有女人味。
当天,她就用匕首划破了他的嘴,告诉他,你闭嘴的时候更有男人味。
有的男人天生具有劣根性,觉得女性天生就该取悦他们,留长发、穿裙子都是为了勾引异性,完全不懂得撒泡尿照照自己。
于是和秦之朗确认关系的第一天,苏见绮就故意问:“你觉得我要留长发吗?”
如果他说要,她马上就划破他的嘴。
没想到他比她表现得还惊讶,疑惑地眨了眨眼,说:“怎么想留长发了?你这样很可爱啊,我还……挺喜欢的。”
很快,他又补充:“你想要留长发也可以,不管你什么样子我都喜欢。”
他的目光真诚又干净,让苏见绮暗自收回了匕首。
秦之朗很小的时候父亲就死了,母亲也没有管过他,可能正是因为这样,他并没有熏染到那些普通男性的劣性习惯。
他爱看书,各种类型的都有涉猎,从古代的翩翩君子读到国外的斯文绅士。
在青春期荷尔蒙最为躁动的年纪,他早早就从书籍中学到了这方面的知识,没有将其视为洪水猛兽,更加没有升起恶劣的心思,只是平静而自然地接受了身体的成熟变化。
他学东西也快,是苏见绮接触到的最为聪明、最有教养的男性。
永远会用一双干净赤诚的目光看着她,不掺一点杂色。
苏见绮回忆过深,看了太久。
秦之朗冷不丁扣住她下巴,将她的脸转向一边。
他不习惯被这么抱着,冷冷扯开她的手臂。
苏见绮想了想,问道:“假如你重新长出血肉就能恢复记忆,说不定可以回想起凶手,要不要试验一下?”
并非她真想要助这具骷髅恢复记忆,关键是想确认是不是她的血液和唾液让他重新长出了血肉。
秦之朗没有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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