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在按照他的计划进行。
他故意散播“清君侧”的言论,将自己塑造成“尊王攘夷”的义士,就是为了分化汉人,争取那些摇摆不定的部落。
如今,汉军主力被他成功地吸引过来,而且行动迟缓,畏首畏尾,这更加印证了他的判断:成都的中枢,乱了!他们既想救张嶷,又怕把事情闹大,彻底失去对南中的控制。
这种投鼠忌器的矛盾心态,正是他可以利用的。
“大哥,让兄弟们加紧攻城!”魄渠眼中闪过一丝狠毒,“那姜维走得越慢,对我们就越有利!只要在他赶到之前,我们拿下巂州,砍了张嶷的脑袋,到时候,就算他姜维有天大的本事,也只能捏着鼻子,承认我们是南中新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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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冬逢一拍大腿,“传我命令!今天晚上,全军总攻!谁第一个登上城头,赏黄金百两,美女十名!”
“噢——!”
帐外,响起一片野兽般的嚎叫。
兄弟二人对视一眼,都看到了对方眼中的贪婪与野心。
他们仿佛已经看到,自己取代孟获,成为南中之王的辉煌未来。
他们丝毫没有注意到,在他们狂欢的背后,一张无形的大网,正从两个他们完全意想不到的方向,悄然收紧。
向宠的商队,看起来与南中大地上无数支行商的队伍,并无不同。
二十几个人,十几头骡马,驮着蜀锦、井盐、铁器等汉地的特产。他们衣衫褴褛,面带风霜,逢人便点头哈腰,一副谨小慎微的商人模样。
只有向宠自己知道,那些看似普通的货物箱子里,藏着足以掀翻整个南中格局的东西——金灿灿的黄金,和一方方早已刻好的,代表着大汉官职的铜印。
他们的目的地,是“蜻蛉部落”。
蜻蛉部落,是南中一个中等规模的部族,实力不弱。他们的首领,名叫鄂焕,与苏祁部落素有旧怨。但在孟获的强力弹压下,一直不敢发作。
孟获死后,冬逢兄弟迅速崛起,并派人拉拢鄂焕。但生性多疑的鄂焕,既不愿屈居人下,又害怕汉军的报复,便一直保持着中立,静观其变。
向宠要做的,就是让这根天平的指针,倒向大汉这一边。
当商队抵达蜻蛉部落的寨门时,立刻被一群手持长矛,面带警惕的武士拦了下来。
“站住!什么人!”
向宠翻身下马,从怀中掏出一小袋碎银,满脸堆笑地递了过去:“军爷行个方便,我们是过路的商人,想在贵宝地歇歇脚,补充些水粮。”
那领头的武士掂了掂银子,脸上的警惕稍缓,但依旧没有放行:“如今世道不太平,我们首领有令,不见外客。你们去别处吧。”
“军爷,我们是带着诚意来的。”向-宠依旧微笑着,他压低了声音,“还请通报鄂焕首领一声,就说,故人之后,向宠,有先丞相的信物,求见。”
“先丞相?”那武士脸色一变,狐疑地打量着向宠。
向宠不慌不忙,从怀中取出一枚小巧的羽扇配饰。那是当年诸葛亮南征时,亲手赠予一些归顺部族首领的信物,以示恩宠。鄂焕的父亲,便曾得到过一枚。
看到这枚羽扇,武士的脸色终于变了。他不敢怠慢,立刻命人看住商队,自己则飞奔入寨,前去禀报。
很快,向宠便被带到了部落中央,最大的一座竹楼里。
竹楼之内,气氛森严。
身材高大,面容冷峻的鄂焕,高坐于主位之上。他的身旁,站满了部落的长老和勇士,一个个眼神不善,如同盯着闯入巢穴的猎物。
“你就是向宠?”鄂焕的声音,如同两块石头在摩擦,干涩而冰冷,“你说,你有先丞相的信物?”
“见过鄂焕首领。”向宠不卑不亢,躬身一礼,“家父向朗,曾随先丞相南征。这枚信物,是先丞相所赐。今日,宠奉我朝右丞相陆瑁之命,特来拜会首领。”
“陆瑁?”鄂焕的瞳孔,猛地一缩。
这个名字,在南中的分量,甚至比姜维更重。
如果说,诸葛亮是南中人敬畏的“神”。
那么陆瑁,就是南中人恐惧的“魔”。
当年江陵城下,十几万魏军灰飞烟灭的传说,早已传遍了这片土地。
“他派你来做什么?”鄂焕的语气,愈发警惕。
“送一份大礼,给首领。”向宠微微一笑,拍了拍手。
两名随从抬着一口沉重的箱子,走了上来,在众人面前,“哐”的一声打开。
刹那间,满室金光!
所有人的呼吸,都停滞了。他们这辈子,都没见过这么多的黄金!
鄂焕的眼中,也闪过一丝贪婪,但很快便被理智压了下去。他冷哼一声:“无功不受禄。陆丞相送此大礼,怕是要我鄂焕,为他卖命吧?”
“非也。”向宠摇了摇头,笑容不改,“丞相说,这不是卖命钱。这是大汉,补给朋友的军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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