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敌和传统的悬锋人很不一样。
奥赫玛传闻中的悬锋人喜爱与野兽搏斗,痛饮鲜血庆功,庆典是激烈的搏杀,性命是最不值钱的筹码,非要战死沙场的无谓牺牲、弑父弑王再成王甚至是传统……总而言之,是一群崇拜血腥与战斗的野蛮人。
——真假信息混杂在一处,奥赫玛人心中的悬锋人颇为妖魔化,并且百分百是他们的仇敌。
因此如果不特意问起,万敌很难被认为是悬锋人。
这不是说他没有悬锋人的标准特征,而是说他本人很难和妖魔化印象挂上钩。
万敌他……喜欢烹饪美食,喝兑羊奶的石榴汁。身材高大强壮,但面容精致漂亮、像一只可爱的猫猫,有一头玛丽苏一样的金红渐变半长发——他甚至会早起给自己编一个顺滑的小辫子,称得上心灵手巧。
与此同时,万敌像动画片里的公主一样,非常讨奥赫玛生命花园的小奇美拉们喜欢。
哈哈、他恐怕是悬锋城在逃公主。
我因此戏称万敌为“女王陛下”——他不仅漂亮,还很有王者气质。
万敌一开始还会一本正经地反驳我的称呼,现在已经习以为常,学会了装作没听见并自然而然地继续炒菜。
“做好了吗?”
“急什么。”
“饿了呀。”
“冰箱里放了昨天做的雪花酥,有你喜欢的味道,去吃点垫肚子,我这里还有一会儿才好。”
“我不。”
“……别在这儿盯着我看。就非得让我这么说?”万敌深吸一口气。这大约是我们相识以来,他感到无助的第不知道多少次。
“遵命,女王陛下。”
“闭嘴——出去——”
我从冰箱里翻出喜欢口味的雪花酥,仿佛通过这份精致的甜点看见万敌处理这些脆弱的食材时认真的神态,没忍住开始低声偷笑——万敌这张嘴可真够硬的。
“吃饭。”过了一会儿,万敌端着盘子走出厨房,抬手拉拢厨房的门、没让油烟气外溢。
我老老实实端坐桌前,嘴巴还在咀嚼清甜的雪花酥。我挥挥手,盛满食物的盘子便轻轻放在面前,香气扑鼻。
“万敌。”
“食不言……”
“欸欸欸,我有要紧事要说。”
“说。”
“老实交代,你是不是有什么大家伙不知道的隐藏身份?”
“有。”
“我觉得你很不一样哦……嗯?其实我是开玩笑的啦——”我原本只是打算吐槽他的言简意赅罢了,但这下不好收场了。
“哪里不一样?”
“好吧,我就说咯?你是悬锋人吧,不太认同‘宁战死,毋荣归’的理念,包括其他大众观点认为血腥的传统,你也持反对态度。但你认同悬锋城,也认同悬锋人的坚韧与荣耀。这不像抛弃故土的人,我总觉得,你总有一天会回家。”
“你对悬锋人倒没什么偏见。”
“都是人而已。”
“嗯。”
“你想回家吗?”
“会回去的。但这无关念想。”
我很快把美食解决掉,听见万敌说他一定会回悬锋,内心难得生出一点不舍来:“没有你我怎么活啊!”
万敌看我一眼:“你是遗憾没人免费做饭吧。”
“胡说!那乐队呢,乐队怎么办?”
万敌不说话,恐怕还没想到顺利解决的办法。
我工作忙碌,很少和乐队五人聚会,但大方表示过这栋房子随便霍霍。他们一定兴高采烈地一同庆祝过许多次演出成功,一同在深夜里诉说过对未来的期许和自己的摇滚精神——摇滚是呐喊,摇滚是反抗。
“我是悬锋的王储……待时机合适,我必然会回到悬锋城,为族人举起反抗疯王的大旗。”万敌说,“至于乐队,我会和他们表明我的态度。”
瞧瞧,这伟大的摇滚精神。
“说话真文雅。”我瘪瘪嘴。
白厄在睡觉,万敌在收拾残局。我要去上班,没空做梦。
如果做梦的话,我希望不要和上次一样走向抽象:总而言之,不要再让我梦见摇滚乐队的这两位美男子了!《htt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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