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喏,书启先生的帐篷就在前方不远处。”干猴指着前方一个涂的满是鲜血的帐篷说道。
丁承平皱了皱眉头,又看向其他的帐篷,问道:“为何就他的帐篷如此血污?我看周边的帐篷并不如此。”
干猴笑笑道:“丁兄弟是没有在军营历练过吧。”
“确实没有,不知可有什么讲究?”
“那是因为军营中的将士尊重书启先生,特意将军队中上好的帐篷给先生使用。”
“那为何不将血污清洗干净?”
“丁兄弟,这是刻意涂上去的,清洗干净不就浪费了。”
“为何要涂成这个模样?想要隐藏在树林里不被发现倒是可以涂成绿色。”
“丁兄弟,这种用泥浆混合动物血,而且用草木灰熬制过的布料,在晾干后可以防火,哪怕被火箭攻击也只会冒烟不会燃烧,这是只有军中才大量使用的防火营帐。”
“原来如此,等于那层血污是特殊的防火涂层。”丁承平恍然大悟。
同时还在心里腹诽起来:看来原时空的东汉末期没有这种技术,否则刘备也不至于被陆逊火烧连营七百里。如果东汉末年的军队已经懂得使用防火营帐的话,那说明故事造假,是罗贯中没有在军中效力过。
两人走进了营帐。
书启先生正坐在一张矮凳上,抬起头问:“是哪位客人需要代写家书又或者是诉状、契约?”
干猴转头看向丁承平。
丁承平有些尴尬的挠挠头,小声的说道:“在下想给家乡的妻子写一封家书,不知可否向先生借一支毛笔,借一张纸,在下自己书写即可。”
书启先生听到之后,放下了握着的笔,站了起来,上下打量了他一番,“这位兄台也是读书人?”
此时丁承平已经换上了新领来的粗布麻衣,这种短衫一般都是干活之人所穿,并不是读书人习惯的长衫儒袍。
而且他已经很长时间没有洗过澡,无论是头发,脸上,身上也都是脏兮兮的,甚至散发出一股恶臭,所以对方只看外形与穿着并不能肯定其身份。
丁承平拱拱手,行了个礼,说道:“在下确实是读书人,也识得字,但此刻身上并无半分钱财,至于经历,更是一言难尽。如今,我只想书写一封信件,给远方的家人报个平安。”
书启先生见他谈吐不俗,举止有礼,微笑着点点头。弯身从一旁的书案上取来笔墨纸砚,摆放在丁承平面前,“公子请便,若有需要,尽管开口。”
丁承平赶紧再次行礼:“谢过先生。”
当他坐在了刚才书启先生的位置上后,拿起毛笔,却一时不知从何写起。
脑海中浮现出彭凌君温柔的面容,那些平日里顺口就能说出的情话此刻竟堵在心头。
干猴站在一旁,看着丁承平踌躇的样子,笑着打趣道:“丁兄弟,莫不是这一肚子的思念话到笔端就没了?”
丁承平不好意思地笑笑,深吸一口气,开始落笔。
古人写家书讲究的是一个长话短说。
而丁承平更要精而简之但又要把事情都交代清楚:要让彭凌君知道自己还活着却不要来找自己,只管好好照顾孩儿等待自己回家。
还有就是如今阴差阳错躲过一劫的孟欣怡与芸儿主仆还身在刘姓花瑶族中,他也放心不下。
最好是彭家派人去将其接回到上坪镇或者德顺县居住。
这封信要取得彭凌君的信任很容易,只要在信件结尾处写上一句:只盼卿描柳叶眉!
那么彭大小姐自会知晓这份书信是自己亲笔所写,交代的事情也一定会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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