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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他们没有意识到,过度的专业化,就像回字有多少种写法一样,是,你可以为此感到很开心,觉得自己所学的东西没有白学,你很自然的以技术主义为荣,这没有问题,但我要提醒的一点是什么呢,是我还是觉得,在诸多的审判当中,会有那么一些,可能在技术主义上很明了的观点,但是,却跟老百姓基本的内心常识,是完全相抵触的。
一开始可能你觉得在逻辑上、在技术上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稍微权衡一下,你就会发现,它其实就是抵触人内心良知的。但是,技术主义至上的专业人员,他们就是不愿意承认,更不愿意走出来,好像一旦这么做了,自己内心的某种坚守就受到了减弱,不管这个减弱的力量有多微弱,那都是不幸的、更是不行的,是不被允许的。
那我想说的是,如果,我们碰到了越来越多的这种情况,就拿我的案子来说,您今天能坐在这里专门来见我一趟,我自认为,就有我刚刚所说的这部分因素的驱动在里面,对吧;您刚刚也说法律条文的修改和完善是滞后的,更是要付出代价的,对吧;那我真的希望我能成为其中一点微小的贡献的力量。
我这个类型的罪名,说的直白一点,跟客户吃吃饭、聊聊天,拿点回扣跟感谢费,这一点,在当今这么功利主义的社会上,咱就不说高层的人是不是也受到刑罚权的约束这一点,咱们就说普通的职场上的员工,这算什么?当然我并没有说这种行为是正确的,那是另外一个话题。
我仅仅是从普通民众的角度上讲,就算再怎么着,也不至于提高到刑事犯罪这个层面上来吧,那在面临这样的情景的时候,我们怎么就不能够暂时抛开所谓的技术推理和逻辑论证,就单纯的看看我这个个案,看看我具体的成长路程和资金往来的具体背景,去用一个普通人内心良知的视角,去框一框我做的事情,真的是违背了良知吗?
我想请问,违背了谁的良知?我们再以这个良知的标准去框一框我口供上当事人的故意抹黑和撒谎,到底谁更加违背了公序良俗和行业风气?我觉得再专业的人,也要接受自己的有限性。
就是人要承认自己是有限的,于是承认你的逻辑是有限的,承认你的理性是有限的,承认你的阅读是有限的,承认你整个人就是在偏见之中,你这一生就是在走出偏见。那当你这样来想,你才会慢慢地有一种反思。
当然,我也明白,人最大的问题,就是喜欢高看自己、贬低他人,我之前一直认为,人能影响的人,或者说,人能真正影响的人,其实是很少很少的,很多人所谓的‘被你影响’,那只是片刻感动了,最后还是投入到自己以前的生活。人可以有片刻的感动,不可能持久地感动。
但是,在看守所里,我受到了很多人的影响,在我看来,最起码对于我自身的成长而言,都是正向的,所以,我改变了我之前的看法,我觉得就算是嫌疑人的身份,也能对我刚刚说的那些专业人士进行一点点的影响,哪怕这是自我麻醉,但我是真的很希望能够影响到他们,让他们不单单成为技术主义者,让他们知道技术背后的另外一种价值。
因为我自己是这么走过来的,我自己在法庭上所有的辩论,如果在您眼里能称之为辩论的话,很大程度上就是很注重技术主义分析的,但是,我也深知,这种技术主义分析得出的结论,今天可以是A结论,明天就可以是B结论,就是看每个人内心选择相信的是什么,它并没有一个稳定的基石,因为没有符合当下司法认定标准下的所谓‘证据’,且不论就算已经有的,真不真实。
您一直,也不只是您,很多人其实都跟我说过一样的话,就是要我自省,之前的我桀骜不驯,但我也明白,如果只是一个人这么说,那可能不是我的问题,但一路走来,那么多的人都这么说跟我说,那大概率就是我自己的问题。
您刚刚也说了,我的背调您也看过的,我并非没有朴素的正义之心,或者说是道德之心,但有时我又经常觉得,这种朴素的正义之心或道德之心又有一种高度压迫的特性,大家都极容易不管不顾的、在毫不了解事情全部经过的前提下,就大规模地通过网络来参与各种道德审判,甚至是正义审判。
这就是为什么我在法庭上一直强调在我抓捕过程中的那些‘非程序正义’的部分,我明白司法在结果上一定会有错误,但是,司法在结果上的错误,如何能够被大众所接受?那就只能是强调‘程序正义’,只要是通过正义的程序所推导出来的结果,即便是错了,那这也是程序正义本身所推导的。
但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很多时候是彻底撤开了程序正义的约束的,追求的都是自身心目中的一种部分正义,而这种部分正义,反而是一种非正义,讲白了就是所谓的‘行侠仗义’嘛,当然,是人都会迷恋这种‘正义’,因为它爽,不仅做的人爽,看的人也爽,那么这种东西,怎么样可以慢慢改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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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法治,就是现在提倡的‘依法治国’,很长一段时间,普通民众从来都认为,规则是针对别人的,规则不是针对自己的,强人一定是跳出规则之外的。这种印象难道是凭空而来的吗?肯定不是的,是在见证了无数的真实之后形成的,因为,自古对于公权力的约束,基本都是一纸空文而已,真正受到应有处罚的,从来都是无权无势的普通民众。
这一年,我在看守所里遇到了很多人,听到了很多故事,背后是活生生的现实与无奈;我也看了很多书,也不断地在反思着自己,人生非常重要的命题,那就是如何行动,知行合一,我希望自己的力量能够感染他人,并为一个个个体的行动提供力量。
美国作家杰罗姆·大卫·塞林格创作的唯一一部长篇小说《麦田里的守望者》里面有这样一段话:一个不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英勇地死去;一个成熟男子的标志,是他愿意为某种事业卑贱地活着。
我从未想过成为英雄,尤其当下已经深陷囹圄,英雄这两个字从嘴里说出来,就已经感觉是滑天下之大稽了,不止别人这么认为,我自己打心底里也是这么认为的,但是,我总要坚持些东西,人这一生,总要为某种超越人生的东西而活着,这些东西也许是我们看不见的,但是,就像看见的从来都不用去相信一样,只有看不见的,才需要坚定的相信,直至看见,最起码是自己看见,所以,我只想在自己坚定的信念中卑微地活着。
我之所以这么坚定的,从一开始就一直坚定,我一定要把跟我每一位有资金往来的客户之间的资金往来的事情经过讲清楚、说明白,无论这些在承办的眼里也好、在检察官的眼里也好,他们认为这都不重要了,因为没有证据,只是我自己的‘信口雌黄’,但是,我只做给我自己看,我不需要有什么结果,因为对于我自己而言,做,就是结果。
在这里,我想援引英国刑法学家詹姆斯·斯蒂芬在《自由·平等·博爱》一书的话,他说‘在任何情况下,立法都要适应一国当时的道德水准。如果社会没有毫不含糊地普遍谴责某事,那么你不可能对它进行惩罚,不然必会引起严重的虚伪和公愤’。
每一个个案都是为了促进普遍的正义,我只是提醒,并非批评,我从来没有认为法律存在体系性的偏见,也许这种认为本身才是一种真正的偏见。是的,在我看来,法律并不完美,但它依然是在追求公平和正义,只是个别的模糊性条款仍有待清晰,‘宽严相济’不也考验着执法者执法的艺术吗?就像对于性侵儿童的犯罪来说,采取严厉的刑事政策,就是合理的,很难说这样的做法里面,没有考虑道德和情感的因素。
我在监房里就遇到过一个已经被判刑的,罪名是‘猥亵儿童罪’的,而且对象还是自己的孙女,我看了他的判决书,也听他讲过这段经历,这他的全部经历里面,不为人知的心酸和无奈太多,但这都不是最重要的了,当然,不是在事实和逻辑上不重要,只是在情感和道德上不重要罢了。
俄国作家陀思妥耶夫斯基在他的小说《白痴》中提醒道:‘当善良成了白痴,仁爱变得无用,狂暴显示为力量,怯装成理性,美注定要被践踏和毁灭;恶却愈加肆无忌惮、扰乱一切。梅什金公爵并没能撼动这张根深蒂固的网,他并不能为这个世果做什么,他只能回到自己的净土。但是这个世界真的有净土吗?如果没有净土,我们还要做白痴吗?’
对于我来讲,要的,也许你行善事,人们会说你必定是出于某种自私的隐蔽动机,但不管怎样,还是要做善事;也许你今天所做的善事明天就会被人遗忘,但不管怎样,还是要去做;也许你成功了,周围更多的都会是假朋友和真敌人,但不管怎样,你还是要成功;也许你耗费数年所建设的心血会在瞬间毁于一旦,但不管怎样,你还是要建设。
也许你坦诚待人却得到了伤害,但不管怎样,你还是要坦诚待人;也许你是心胸最博大最宽容的人,一不小心却被心胸狭窄的人击倒了,但不管怎样,你还是要志存高远;也许人们的确需要帮助,但当你真的帮助他们的时候,他们可能会攻击你,但不管怎样,你还是要帮助他人;也许你将所拥有的最好的东西都献给了别人,你最终却被反咬了一口,但不管怎样,你还是要把最宝贵的东西,无私地奉献出来。
这就是‘经院哲学’里哲学家阿奎那所说的,我们今生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超越今生。咄咄逼人的逻辑论证自有一种蛊惑人心的力量,符合法律标准下的所谓‘证据’在大家看来也是无懈可击的存在,但是,人类自古以来就从未完全居住在逻辑论证之中,尘世中的万物,也有许多、甚至是大多数,都无法被人造的逻辑所涵盖。
在人类历史中,削足适履的逻辑命题曾经给人类带来了灾难性的后果,正如霍姆斯大法官所言,法律的生命是经验而非逻辑。很多偏见无非就来源于逻辑推导下的部分人的偏见,而当一个人接受了偏见,就会选择性的继续强化偏见,并把这种偏见传递给身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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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现实的角度来看,我国正处于转型社会,既定的法律往往无法适应飞速变迁的社会环境,从1997年至令,刑法已经历经十一次修正。长期以来,我们的司法机关习惯于认为社会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将刑法视为刀把子,认为它最重要的使命就在于镇压犯罪,而保障人权只是维护社会稳定的下位价值。
我想说的,无非是法律问题非常复杂,任何一种立场都县有相对的合理性,不宜陷入‘独断论’的恶性循环,作为一种智识上的鸦片,独断论往往需要更多的独断来证明自己的正确。可案件所经历的现实,往往并不是非黑即自,非此即彼,折中立场有一定合理性,哪怕不符合当今司法程序标准下的所谓‘证据’,也不意味着就可以轻易的被忽略,毕竟,我们的案件办的是一个人的人生,不是流水线上的产品。
既然您今天来了,我也就畅所欲言,不给自己留下任何遗憾了,毕竟,属于我的判决也许已经形成了,不是吗?您今天来到这里,我相信肯定也有出于同情的成分,那也就意味着我未来的判决,并不是那么理想的判决。没事,我能够接受,更能够承受,因为我已经竭尽全力的努力过了。
最后,我想跟您说的是,希望在将来的刑法修正上,可以予以考虑到,刑法既要惩罚犯罪,又要保障人权,两者互相制约与平衡,是并列而非主次关系,不宜厚此薄彼。不能为了保障人权完全漠视惩罚犯罪的需要,也不能为了惩罚犯罪无视人权保障的任务,法的权威和尊严并不依赖于强力的推行,而在于民众真心的认同,法律的一个小小调整,背后是无数具体人的悲欢离合......”
宁致远说完,看向朱法官,朱法官没有说话,只是点了点头。
这时候,旁边的那位美女司法人员轻声在朱法官面前耳语了几句,朱法官思考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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