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半大小子围着炕桌盘腿坐下,身上的寒气被驱散,被烟火气和食物香填满。
“来!”
郭永强第一个端起酒碗,脸上被暖气和酒意熏得通红。
“先走一个!庆咱哥几个,再一次进山,平安回来!”
“喝!”
林立杰声音沉稳。
刘志清也端起碗,眼神热切:“敬清风哥!”
苏清风端起碗,目光扫过三人,没说什么豪言壮语,只是低沉道:“都在酒里了。”
碗沿一碰,发出清脆声响。
四个人,尤其是刘志清,被地瓜烧的冲劲辣得嘶嘶吸气,却掩不住脸上的满足。
热辣的酒液滚下喉咙,像点燃了一团火,瞬间驱散了残留的冷意,也让气氛更加活络起来。
大家顾不上烫,抄起筷子开动。
酱炖松鼠肉成了焦点。
郭永强率先夹起一块带骨的,吹了两下塞进嘴里。
“嘶……哈!烫!”他含糊地叫着,却又飞快地咀嚼着,眼睛瞪大,“嚯!这味儿!够劲!立杰你这手艺,得了林叔真传了!”
肉虽不多,但滋味浓缩,肉质紧实带着点劲道,浓稠的酱香完美压住了野性,只剩下独特的鲜美在齿间跳跃,骨头缝里的髓都要唆干净。
“确实好。”林立杰也尝了一块自己做的,点点头,言简意赅,“油酱大,盖得住。”
刘志清小心翼翼地吃了一块瘦肉,惊叹道:“比野兔子肉香!一点不柴!清风哥这松鼠射得是真值!”
他忍不住又夹了一块浇在面条上拌着吃,连连赞叹这“浇头”绝了。
酸菜白肉自然地道,酸香解腻,肥肉晶莹入口即化。
狍子肉特有的香气十足,汤汁拌饭能下三碗。
酒过一巡,菜过三味,锅里的面条和炖菜都见了底,烤野鸟也只剩下骨架。
几碗地瓜烧下去,年轻人身上寒意尽去,脸上都透着兴奋和健康的红晕,眼神却更加明亮锐利。
话题很自然地就转回了白天山林里发现灰狼尸骨和白毛的事。
“清风哥。”
郭永强嚼着酱黄瓜,放下碗筷,压低了点声音。
刚才的热闹劲儿收敛了些,带着一丝强烈的好奇。
“那撮白毛……忒邪性了!你说那到底是啥东西?能把狼都开膛破肚撕成那样?”
林立杰也放下筷子,眉头微皱:“力量很大。骨头都断了,不像熊瞎子硬砸的。”
刘志清想到那触目惊心的狼尸,还有苏清风当时的描述,握着酒碗的手指紧了紧:“清风哥,你说那玩意儿还在那地方活动?我们下次……真要再去找它?”
苏清风不急不缓地咽下最后一口面。
扫过三人担忧的脸。
“当然要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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