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后来,黄齐在军中一直待到退休,回到乡下养老。他还是像以前一样,帮邻居修修房子,给村里的孩子讲讲故事,偶尔还会去朝天岭走走,盼着能再见到那个老人。有人问他:“您这辈子没当过大官,也没发大财,后悔吗?”黄齐摇了摇头:“我救过的人、帮过的事,都记在心里,这比当大官、发大财踏实多了。”
其实黄齐到最后也不知道老人到底是谁,但他明白一个道理:这世上没有平白无故的幸运,你对别人的每一份善意,都是在为自己攒下“福气”。就像播种一样,你种下一颗善的种子,或许不会立刻开花结果,但总有一天,它会在你需要的时候,给你意想不到的温暖和帮助。做人做事,不用急着要回报,只要踏踏实实行善,日子自然会给你最好的答案。
4、王处回
后蜀年间,成都城里的王处回府邸,和别的达官显贵家不一样。别家府门总是紧闭,迎客得递帖子、通姓名,唯独王处回的府门,对布衣百姓、寒门士人从无阻拦。他虽官至侍中,手握重权,却总说“当年我也是从乡下苦读出来的,不能忘了本分”,时常在府中设茶宴,招待那些有才华却没门路的读书人,听他们谈经论道,若是遇到真有本事的,还会举荐给朝廷。
府里的老管家早就习惯了这样的日子,每天清晨开门,见着穿粗布衣裳、背着书箱的人,都会笑着引到前厅。直到那天,来了个不一样的客人——一个道士,眉毛又长又粗,鼻子宽大,身上的布衣打了好几块补丁,边角都磨得发白,身后跟着个十二三岁的小童子,手里就擎着一根老藤杖、一个旧布药囊,再无他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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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士走到府门前,没让童子通报,只从袖中摸出一片刚摘的竹叶,又取出随身携带的炭笔,在竹叶上一笔一划写下“道士王挑杖奉谒”七个字,递给迎上来的管家。管家见这字迹苍劲有力,不像是寻常道士的手笔,赶紧拿着竹叶去后院禀报。
王处回正在书房看公文,听说有位叫“王挑杖”的道士求见,还在竹叶上题了字,顿时来了兴致——他素来敬重有奇志的隐士,当即放下笔,让人把道士请进前厅。
两人相见,王处回见道士虽衣着简陋,却身姿挺拔,眼神清亮,丝毫没有局促之态,心里更添了几分好感,忙让人摆上茶点,又命人备酒,想和道士好好聊聊。席间,王处回说起朝堂上的事,道士不插言,只静静听着;等王处回说起蜀地的山水风物,道士才开口,从青城山的云雾说到锦江的流水,言语间满是清雅之气,像是清风拂过竹林,让人心头舒畅。
酒过三巡,王处回放下酒杯,叹了口气:“先生这般自在,真让人羡慕。我在朝堂待久了,总觉得心累,近来总想着,等将来卸了职,就在青城山下盖一座小道院,种些花,养几株竹,安安稳稳过清闲日子,也算是圆了多年的心愿。”
道士听了,却轻轻摇了摇头,只说:“还没到时候。”说着,他朝身后的童子抬了抬下巴,童子立刻从藤杖旁的布兜里取出一把小银剑,递给道士。道士接过剑,走到前厅的石阶前,用剑尖在地上轻轻划了个一尺见方的小坑,又让童子打开药囊,从里面取出两粒圆滚滚的花种,小心翼翼地放进坑里,盖上土,再让人取来一个青瓷盆,扣在上面。
王处回和府里的下人都围过来看,心里满是好奇——这天气虽说暖和,可也没到种下种子就能发芽的地步,更何况还扣着盆,连阳光都照不到。可没等众人多想,道士就伸手掀开了瓷盆。
众人定睛一看,都惊得屏住了呼吸:只见土里竟真的冒出了嫩芽,嫩绿色的芽尖顶着水珠,还在微微晃动。更奇的是,不过眨眼的工夫,嫩芽就越长越高,转眼就长到了五尺来高,枝干上还层层叠叠地冒出了花苞,花苞很快绽放,开出了淡紫色的花,花瓣薄得像纱,风一吹,还带着淡淡的香气,好看得让人移不开眼。
“这是仙家的旌节花,”道士笑着说,“你不是想适闲性吗?暂且看看这花,也当是解解闷。”王处回看得入了迷,连忙让人搬来两个陶盆,想把花移进去好好养着。道士却摆了摆手,说这花不用特意养,自有它的缘分。
后来王处回又留道士吃饭,道士却推辞了,只又喝了两杯酒,起身说道:“珍重,善为保爱。”说完,就带着童子转身出门,王处回赶紧追出去送,可刚到府门口,就再也看不见两人的踪影——明明刚才还在眼前,转瞬间就像融进了街上的人群里,没了踪迹。
从那以后,王处回时常去看那两株旌节花,花长得越发茂盛,花期也比寻常花长,开了足足三个月才谢。而他也渐渐忘了退隐的念头,只一心处理政务,后来果然如道士所说,先后被任命为两个重镇的节度使,手握一方军政大权,他在任上兴修水利、减免赋税,把地方治理得井井有条,百姓都称他“王贤使”。
直到多年后,王处回头发都白了,才向朝廷请辞,获准致仕。退休那天,他回到府邸,看着当年道士种花的石阶,忽然明白过来——道士说“未也”,不是不让他过清闲日子,而是知道他还有该做的事、该担的责任。那两株旌节花,既是让他解闷,也是在提醒他:真正的自在,从不是逃避责任,而是把该做的事做好,再去享受清闲。
后来,有人从王处回府里得到了旌节花的花种,种在自家院里,虽没道士种的那般神奇,却也开得艳丽。人们说起这花的来历,总会提起那个叫王挑杖的道士,也会说起王处回的故事。
其实这世上哪有什么凭空而来的“缘分”,道士的提醒,不过是点醒了王处回心中的责任。就像那旌节花,得先扎下根、历经风雨,才能开出好看的花;人也一样,得先扛起该扛的担子,做好该做的事,才能真正心安理得地享受清闲。所谓“适闲性”,从不是躲进山里不问世事,而是把分内的事做到极致后,那份问心无愧的从容——这才是真正的自在,也是最珍贵的“清闲”。
5、天自在
后蜀利州的市集,是蜀地有名的热闹去处。每天天不亮,挑着菜担的农户、推着小车的货郎就挤满了街面,吆喝声、讨价还价声能从清晨传到日暮。在这片喧闹里,总有个格外扎眼的身影——一个披散着头发、光脚走路的人,身上只穿件洗得发白的短布衫,不论春夏秋冬,都这副模样。
这人没人知道叫什么名字,只知道他总爱和人说些天上的事,一会儿说“昨晚见仙官在云端吹笛”,一会儿说“东边山头有鸾鸟飞过”,听得孩童围着他打转,大人却多当他是疯癫之人,笑着走开。他也不恼,要是有人递来纸笔,还会欣然接过,蹲在地上就画——画的都是楼台亭阁里的仙人,有的抱着琵琶,有的吹着玉箫,还有腾云驾雾的龙、展翅飞翔的凤,线条虽简单,却透着股说不出的灵动,像是真见过这般景象。到了夜里,他就宿在市集旁的土地庙里,庙主看他可怜,偶尔会送些干粮,他也不道谢,接了就吃,吃完便蜷在神像旁睡,活得像阵风,无牵无挂。久而久之,人们就给他起了个名字,叫“天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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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州城南的南市,比正街更热闹,酒肆、布庄、杂货铺挤得满满当当,连路边都摆满了小摊,到了傍晚,更是人挤人,连插脚的地方都难找。这天夜里,南市忽然起了火——不知是哪家酒肆的伙计忘了熄灶火,火星溅到了旁边的柴堆上,夜里风大,火借着风势,“呼”地一下就烧了起来,转眼间就舔舐到了隔壁的布庄。
“着火了!着火了!”喊声划破了夜空,南市的人从睡梦中惊醒,慌慌张张地往外跑,有的提水桶,有的搬木盆,可火势太大,火苗蹿得比屋顶还高,浓烟滚滚,把半边天都染成了橘红色。人们看着熊熊烈火,急得直跺脚,却一点办法都没有——南市的房子挨得太近,全是木头结构,火一烧就连成了片,只能眼睁睁看着自家铺子被吞进火里。
此时,土地庙里的天自在却没像旁人那样慌乱。他坐在神像前的石阶上,看着庙门外冲天的火光,嘴里喃喃自语,声音不大,却被守庙的庙祝听得真切:“此方人为恶日久,天将杀之。”庙祝吓了一跳,刚想追问,就见天自在站起身,伸手探进阶前那个装雨水的石盆里,舀起一捧水,朝着空中的浓烟泼了出去。
就这看似寻常的一泼,怪事发生了——只见一股淡淡的白气从庙门飘了出去,顺着风势往南市的方向飘去。白气所到之处,原本燥热的空气忽然变得清凉,紧接着,豆大的雨点“噼里啪啦”地落了下来,而且越下越大,转眼间就成了倾盆大雨。那雨像是长了眼睛,全往着火的地方浇,原本嚣张的火苗被雨水一压,“滋滋”地冒着白烟,没一会儿就矮了下去,最后竟被彻底浇灭了。
雨停后,南市的人看着满地狼藉,又惊又喜——虽说不少铺子被烧得焦黑,但好在火灭得及时,没蔓延到更多地方,也没人受伤。有人想起刚才的大雨来得蹊跷,纷纷议论起来。这时,庙祝走了出来,把天自在在庙里说的话、泼水降雨的事一五一十地说了,人们这才恍然大悟,原来那场救命的大雨是天自在引来的。
可等人们赶到土地庙,想谢谢天自在时,却发现庙里早已没了他的踪影——神像旁空荡荡的,只有他常坐的石阶上,还留着几根散落的头发。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有人说看见他往北边的山里走了,也有人说他顺着江水漂走了,就像他来的时候一样,悄无声息。
日子一天天过去,人们渐渐淡忘了天自在。直到半年后的一个深夜,南市再次起了火。这次的火比上次更猛,而且夜里没风,却烧得更快,整个南市几乎被烧了个精光,不少人不仅没了铺子,连家都没了,只能抱着被褥在街边哭。这时,人们才想起天自在当初说的“此方人为恶日久,天将杀之”,再想起上次那场及时雨,终于明白——上次的雨不是天自在该救,而是他心善,给了人们一次改过的机会。
原来这半年来,南市的风气越来越差:有的商贩在秤上动手脚,缺斤短两;有的酒肆往酒里掺水,糊弄客人;还有人见财起意,偷抢外地来的客商。人们只图眼前的小利,把良心抛到了脑后,天自在当初的话,其实是在提醒大家要守本分、行善事,可没人放在心上。
后来,利州的人再没见过天自在,但他的故事却传了下来。老人们常跟孩子说:“别以为做坏事没人知道,天自在的眼睛,其实就是我们自己的良心。”
其实天自在从来不是什么“神仙”,他只是个看透人心的普通人。那场大雨,是善意的提醒;后来的大火,是因果的必然。这世上没有无缘无故的幸运,也没有凭空而来的灾祸,你对别人的每一份真诚,对规矩的每一次遵守,都是在为自己攒下平安;而那些偷奸耍滑、损人利己的小聪明,早晚都会变成烫手的麻烦。真正的“自在”,从不是随心所欲,而是守住良心、行得端正,这样才能睡得安稳、活得踏实——这,才是天自在留给所有人最珍贵的道理。
6、掩耳道士
后蜀利州的南门外,是整个城里最热闹的地界。每天天刚亮,挑着担子的、推着车的、牵着马的商贩就把街道挤得满满当当——卖蜀锦的铺子挂着五颜六色的料子,随风飘摆;卖腊肉的摊子前,油汪汪的肉串引得苍蝇嗡嗡转;还有卖豆花的、修鞋子的、说书的,吆喝声、说笑声混在一起,连空气里都飘着烟火气。
这天上午,人群里忽然多了个扎眼的身影。是个道士,穿的羽衣早洗得发灰,边角磨得破烂,有的地方还打了补丁,露出里面的粗布内衣。他手里提着个旧布袋子,走到街心最显眼的地方,往地上一蹲,从袋子里倒出些圆滚滚的种子,黑褐色的,比寻常葫芦籽大了一圈。
“卖葫芦子咯!卖葫芦子咯!”道士扯着嗓子喊,声音有点沙哑,“一二年间,这籽儿种出来的东西,保准有用处!每一苗只结一颗葫芦,能盘在地上长,大得很!”
路过的人都围过来看热闹。卖布的王掌柜凑上前,拿起一颗种子瞅了瞅:“道士,你这葫芦籽看着也没什么特别的,寻常葫芦结的籽比这小不了多少,凭啥说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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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士没急着辩解,从怀里摸出块白土疙瘩,在地上画了起来。他画得很快,没一会儿,一个比水桶还大的葫芦模样就出现在地上,葫芦藤盘绕着,看着就结实。“你们看,”道士指着画,“种出来就是这样,到时候用处大着呢!”
可没人信他。卖豆花的张婆撇了撇嘴:“这道士怕不是饿糊涂了,这么大的葫芦,种出来能当啥?装水都嫌沉!”旁边的人也跟着笑:“就是,怕不是想骗几个钱买吃的吧?”“狂人一个,别听他胡扯!”
道士听着众人的议论,脸上没什么表情,只是把种子重新装回袋子里。忽然,他像是听到了什么,猛地用双手捂住耳朵,拔腿就往街尾走,嘴里还念叨着:“风水之声何太甚耶?太吵了!太吵了!”
这举动更引来了嘲笑。几个半大的孩童追在他身后,学着他捂耳朵的样子,蹦蹦跳跳地喊:“掩耳道士!掩耳道士!”道士也不回头,脚步匆匆,很快就消失在人群里。从那以后,只要这道士来南门卖葫芦籽,孩童们就追着他喊“掩耳道士”,他依旧捂耳急走,葫芦籽也一颗没卖出去。
日子一天天过去,没人再把道士和他的葫芦籽当回事。直到第二年秋天,怪事发生了。
那天夜里,原本晴朗的天忽然下起了大雨,雨越下越大,整整下了一夜。第二天一早,住在嘉陵江边的人惊叫起来——江水不知什么时候涨得老高,浑浊的江水裹着泥沙,像一条咆哮的巨龙,冲上岸来,沿着南门的街道漫过去。
“涨水了!快逃啊!”惊叫声此起彼伏。住在低处的人家,水已经漫到了门槛,家具、被褥被冲得漂浮在水里,人们扶老携幼,慌慌张张地往高处跑。短短一个时辰,江水就淹没了数百户人家,不少人只能爬在屋顶上,望着茫茫大水,又怕又急。
就在这时,有人指着江面上喊:“你们看!那是什么?”
众人抬头望去,只见远处的江面上,有个小小的身影。仔细一看,竟是那个“掩耳道士”!他坐在一个巨大的葫芦瓢里,瓢身比他画的还要大,稳稳地浮在水面上。道士依旧用双手捂着耳朵,嘴里大声喊着:“水声风声何太甚耶?太吵了!”
那葫芦瓢顺着江水漂着,速度不快,却稳稳当当,任凭江水怎么翻滚,都没翻倒。众人看着道士的身影越来越远,最后变成一个小点,消失在江雾里,没人知道他漂去了哪里。
直到这时,人们才猛然想起道士去年卖的葫芦籽,想起他画的大葫芦,想起他说的“一二年间,甚有用处”——原来他不是疯癫,是早就知道会有这场大水,想卖葫芦籽给大家,让大家种出大葫芦,做成瓢,好在涨水时保命啊!可当初,谁都没把他的话当回事,还嘲笑他是“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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